套路贷犯罪中的嫌疑人若非主犯,应判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共犯包括提供虚假支付记录、办理司法公证、提供帮助、提起虚假诉讼、非法出售个人信息、帮助转移犯罪所得、长期参与套路贷犯罪的中介人员。
法律分析
嫌疑人如果在套路贷犯罪团伙中不是主犯的,应该判处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其中有协助制造现金支付、银行走账记录、第三方支付记录等虚假给付事实;协助办理司法公证的;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等帮助的;协助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诉讼;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帮助、掩饰、隐瞒转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套现、取现的;中介人员长期参与“套路贷”犯罪活动的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
拓展延伸
套路贷案件中主犯定罪准则及审判标准是什么?
套路贷案件中主犯的定罪准则及审判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确定的。一般来说,主犯的定罪准则包括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要件。主观方面主要考察主犯的故意、主观恶性以及犯罪动机等因素,例如是否具有故意欺骗、非法占有财物的主观意图。客观方面主要考察主犯的行为是否构成套路贷犯罪的客观要件,例如是否存在组织、实施、非法占有财物等行为。同时,审判标准还会考虑主犯的作案手段、手法、时间、地点等具体情节,以及对被害人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综合这些要素,会依法进行判定,确保公正、公平地审判套路贷案件中的主犯。
结语
套路贷案件中,对于非主犯的嫌疑人,根据其在犯罪团伙中的具体角色和行为,应当判处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这包括协助制造虚假给付、提供帮助、协助提起民事诉讼、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等行为。对于长期参与套路贷犯罪活动的中介人员,也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对主犯的定罪准则及审判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确定的,包括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要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对主犯进行公正、公平的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