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停业损失,是指被征收人和公有住房承租人在签约、搬迁期间停产停业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10%来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乘以10%乘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人和公有住房承租人认为停产停业损失超过被征收住房市场评估价格10%的,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计算公式为:前三年△3乘以停产停业期间。而前三年的效益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企业实际纳税情况和行业特点进行评估。停产停业期限根据企业实际停产停业时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一、高铁拆迁赔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拆迁补偿范围
因公共需要征收土地,被征收人的房屋被拆迁的,可以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房屋的补偿标准根据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和房屋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结果确定。安置补偿和搬迁费根据实际产生的支出和当地的房屋租赁价格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
四、完善相关措施,妥善解决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