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包括可能判处轻刑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患有重疾或怀孕哺乳的妇女等。具体是否开具无罪证明以及证明用途需由机关根据案情决定。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期间要求开无罪证明可以吗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为案件还没有经过判决,是不能认定有罪的。至于无犯罪记录干什么用、证明是否备注负案在身,都要由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况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案件还未经过判决,不能认定有罪。具体是否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的用途以及是否备注负案在身,需由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多种情况,包括可能判处轻刑的、不会造成社会危险的、身体状况特殊的、证据不足的等。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机关在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提请人民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可以申请人民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