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年龄领取的结婚证属于婚姻无效,当事人没有夫妻的权利义务。根据规定,男性结婚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能早于20岁,鼓励晚婚晚育。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法律分析
虚报年龄领取的结婚证属于婚姻无效。在日常生活中男女一方或双方经常在法定结婚年龄前举行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是根据规定,男性结婚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能早于20岁,鼓励晚婚晚育,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没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拓展延伸
结婚年龄虚报:婚姻无效的法律效果
结婚年龄虚报可能导致婚姻的无效,即法律上认定该婚姻并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虚报自己的结婚年龄,超出法定年龄进行结婚,婚姻将被视为无效。这意味着婚姻将被视为从未存在过,双方的婚姻关系将被法律废止。婚姻无效的法律效果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继承权等相关权益将不再存在。此外,无效婚姻还可能导致社会声誉受损,涉及到的法律纠纷和争议也会增加。因此,结婚双方应当诚实守信,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以确保婚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结语
结婚年龄虚报可能导致婚姻无效,法律上视其为不存在。虚报结婚年龄超过法定,婚姻将被废止,双方失去权益。无效婚姻还可能损害社会声誉,引发法律纠纷。因此,诚实守信、遵守法律结婚年龄是确保婚姻合法稳定的关键。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