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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冒名顶替罪?

来源:华佗小知识

律师分析:

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冒名顶替罪这一罪名。冒名顶替若构成犯罪的,以具体涉嫌的罪名定罪处罚;若冒名顶替只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所做之事不违法的,以民事责任追究行为人侵权责任。涉及到冒名顶替的罪名有交通肇事罪、伪证罪、包庇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或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这几个法定罪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往往涉及到冒名顶替。交通肇事罪中可能是同车证人冒名顶替开车之人;伪证罪、包庇罪可能是亲朋好友冒名替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或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可能是伪造他人或冒用他人身份去上大学或考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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