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里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在哪些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如下:
1、对方重婚的;
2、对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4、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对方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的时候男方有小孩女方有孩子算出轨吗?
离婚期间还没有离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其他人有孩子算出轨,如果被认定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