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网站无奖励,法律依据为《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罪包括聚众和开设赌场,赌资应追缴,用具及违法所得应予没收。非以营利为目的的娱乐活动不属。
法律分析
一、举报网站是否有奖励
1、发现网站的,建议通过网络直接向举报。至于举报是否有奖励,国家没有规定,请向当地警方咨询。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关于“开设赌场”的行为,我国司法解释还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应构成“开设赌场罪”,而不构成罪。
二、处罚规定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
(1)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3、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4、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用具、违法所得以及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5、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论处。
结语
举报网站,建议通过网络直接向举报。举报是否有奖励,国家未规定,请向当地警方咨询。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开设赌场,将受到刑事处罚。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提供条件或参与赌资较大者将受到行政处罚。犯罪中的赌资、赌具和违法所得将被追缴或没收。非以营利为目的的少量财物输赢娱乐活动不属于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