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法人名誉权的司法认定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的规定,应考虑以下四个要件:(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包括诽谤、诋毁等;(2)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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