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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与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理离婚

来源:华佗小知识

结婚证户口本都遗失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凭结婚登记档案或结婚登记记录证明,以及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据此起诉离婚。

一、户口本复印件能办理结婚证吗

户口本复印件不可以办结婚证。当事人登记结婚的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若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凭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即可判断,申请结婚登记的材料,必须为原件。

二、结婚要带户口本去么

结婚要带户口本去的。办理结婚证时,原则上必须携带双方户口本的原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实在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三、如果在外地结婚没有户口本怎么办

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想结婚,但是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异地领取结婚证去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办理,现在领取结婚证无须开未婚证明,婚检是自愿的,不再强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第二条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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