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仲裁员本身,若确定其存在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情形,可以向其任职的仲裁委员会投诉,查证属实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如果可能构成刑法上规定的枉法裁判罪,应当向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或者问有索贿受贿答、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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