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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证过户给子女可以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过户转让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2、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3、住房屋转让的申请,已经房屋所在地乡(镇)批准。

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给前款第2项规定以外的受让人的,应当在依法办理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手续后,方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

这种房产过户方式是一种买卖关系,父母是卖方,儿女是买方,这种方式要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

第二种房产过户方法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

先由父亲同儿子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到房产所属管辖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的证件事物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评估材料、鉴定材料、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办理赠与过户手续,要缴纳4%的税费。

一、土地证过户怎么办理

其实土地证过户办理程序还是比较麻烦的,其具体流程如下:

1.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2.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3.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二、土地证的类型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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