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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加班可以不同意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如果公司的行为没有违背员工的意愿,并且按劳动法规定支付了足额的报酬,那么法律是不会追究的。

但是,劳动法是建立在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上的。如果违反了劳动法的工作时间规定,那当然违法了。而且加班超出了员工体力极限,不仅容易出事故,而且劳动生产率也会下降,会得不偿失。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加班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员工有权拒绝值班吗

员工是有权拒绝加班的。公司要求员工加班时,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二是公司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并且支付一定的加班工资,员工也是有权拒绝加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劳动法工作时间规定

劳动法工作时间规定:

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2、因特殊原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属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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