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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和人格人格利益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人格利益:公民、法人固有的与其不可分离的利益。是人身权的一种。人格权,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能够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的资格。它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由生命、健康、名誉、姓名、肖像等要素构成。这些要素是任何公民都必需具备的,是公民最基本的需要或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

任何公民享有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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