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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受案时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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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指机关自受理治安案件之日起,至办结治安案件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计算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其起点是治安案件受理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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