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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撤诉后6个月内可否再次起诉

来源:华佗小知识

离婚案件撤诉后6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除非存在新情况或新理由。根据最高人民的解释,离婚案件的撤诉后再次起诉不受时间。然而,对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要求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此外,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在特定情况下,如重婚、家庭暴力、等,调解无效后可直接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一、离婚案撤诉后6个月内能否再次起诉:

1、离婚案件,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6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

2、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

3、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应予受理。

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但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要求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怎么样才会判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6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

结语

离婚案件的撤诉后,一般情况下需要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除非有新情况或新理由。根据最高人民的解释,当事人在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再次以同样诉讼请求起诉时,应予受理。然而,离婚案件具有特殊性,若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将不予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及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若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且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将不予受理。因此,离婚案件的起诉与撤诉需要遵守相应的时间和条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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