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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数罪并罚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主观:

招摇撞骗罪 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假冒国家工作人员诈骗符合上述特征,构成招摇撞骗罪。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279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 管制 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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