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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期限超过怎么办?

来源:华佗小知识

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期限后,劳动保障部门将不再受理,因此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30天还能申请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按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怎么办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了工伤认定时效,职工就不能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需要多久工伤认定时间超过30天能申请吗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超过30天可以申请,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1年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便于行政部门及时、正确地办理工伤案件,有效保护相关权利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工伤保险条例》首次规定了申请期限的制度,并且没有规定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形。因此,超过1年,一般无法再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出现特殊情形时,超过一年依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怎么申请工伤认定哪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受理部门是: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具体是: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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