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诈骗罪的认定: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者为从犯,实施行为中起主要作用者为主犯;策划指挥者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者为从犯;多人实施属共同犯罪,首次参与或次数少者为从犯。
法律分析
结伙诈骗罪的认定如下:
第一,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第二,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第三,多人实施诈骗罪其行为属于共同犯罪,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
拓展延伸
结伙诈骗罪的法定要件和审查标准
结伙诈骗罪的法定要件和审查标准是指在判定某个行为是否构成结伙诈骗罪时,需要满足特定的法定要件和审查标准。法定要件包括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与他人共同实施诈骗行为。审查标准则是指在审理结伙诈骗案件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审查和判断。审查标准包括对欺骗手段的评估、非法占有的认定、共同实施的证据等。法定要件和审查标准的明确确保了对结伙诈骗罪的定罪与量刑的公正与准确。
结语
结伙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有三点:一是共谋阶段的主犯与从犯的区分,主要根据谁首先提出犯意;二是指挥犯罪活动者与被动接受任务者的主从关系;三是多人实施诈骗罪时,参与次数和行为的多少也会影响主从关系的认定。结伙诈骗罪的法定要件和审查标准则包括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以及与他人共同实施诈骗行为。在审理结伙诈骗案件时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和判断,确保定罪与量刑的公正与准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