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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人不愿意继续担保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在提供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两者之间只能选其一。如果保证人拒绝继续担保的话,可以向办案单位提出,由办案单位决定是否变更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交纳保证金。但是一般情况下,只要你不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提出保证人只是一道手续,他即便不愿意继续担保,也没有关系,将来案件起诉到之后,会给你重新办理担保手续的。到那个时候再变更担保人也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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