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对公转账可以不开票,对于实现收入的单位来说,可以做无票收入分录,做无票收入税款申报的。当然对于付款一方来说是需要按规定取得入账核算的,但一定要如实申报纳税,具体如下:
1、生产经营业企事业单位,公对公转账不涉及对外营业的无需开具。涉及经营的需要开具;
2、行政单位不需要开,涉及收费的要开具财政非税收据。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使用情况。
第二十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和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