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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征兵条件?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BMI=身高/体重 kg2>)。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条件兵另行规定。

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瘢痕体质:面颈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其它: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一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和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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