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报案受理程序法律问题

报案受理程序法律问题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

报案时,带上你的身份证、及相关线索材料。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在一般情况下,民警或让你写报案材料,或给你做询问笔录,派出所同志会进行接报案登记,接受证据材料。接受报警资料后,依据法律规定,机关应当出具报案回执。报警时,报案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供民警对案件进行正确判断,至于案件的性质和立案、侦查等方面均由派出所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