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进口货物的由海关征收。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的,无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是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进出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