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在投资理财过程中收到了不明费用,投资者首先应当要求收费单位出具明细清单。如果收费单位无法出具清单或清单中的费用不合理,投资者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若经投诉无果,投资者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退还所收取的不明费用并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五条 “券商、期货公司、基金管理人和其销售机构不得,在客户交易时增加非交易性费用。客户有权拒绝支付非交易性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以及第八十条对于合同清晰明了及未经协商等情况的处理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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