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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在财产分割中应该怎样办理

来源:华佗小知识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需要提醒的是,所谓“照顾无过错方”通常是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上,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在财产的数量上可能是略有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财产总类的分割上更多的是考虑到无过错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比如说夫妻之间在婚后有一处共同房产,如果双方都坚持要求分得房子而同意给对方适当的折价的话,那么法官就可能考虑把这处房子判给无过错方。而由无过错方给予过错方适当的折价,这也是对于无过错方的一种照顾。所以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发现,很多当事人的想法只是一种想当然,并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一、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具体标准是什么

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均等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另一方无分割的权利。如果该婚外情属于法定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男方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外遇从而造成夫妻离婚的,并不影响共同财产划分,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起诉,由进行判决。而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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