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情况

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情况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1、土地出资是使用权出资,而不是所有权;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须是国有土地,且经过有偿出让;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4、交付使用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两项义务不可分割,否则股东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5、税费成本。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 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