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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退税?

来源:华佗小知识

以下的情形可申请退还已缴税款:

1、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2、销售方纳税人开具专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因购买方已将该张专用进行认证,无法作废的,可由购买方填开《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并做进项税额转出。在此之后,销售方纳税人便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并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该张专用已缴纳的税款。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一、具有以下的特征:

(1)多环节征税、税基广泛。可以从商品的生产开始,一直延伸到商品的批发和零售等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使能够拥有较其他间接税更广泛的纳税人。

(2)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对纳税人投入的原材料等中所包含的税款进行抵扣。因此,实际上是对增值——销售价格减去购买价格的差价征税。

(3)采用了凭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专用是纳税人享受税款抵扣的合法凭证。

(4)在生产、流通的征税环节中享受免税,意味着丧失税款的抵扣权,同时要负担以前环节的已征税款。

(5)可以对某些商品采用零税率的办法,实行彻底的免税。

(6)同其他间接税一样,仍具有税负转嫁的属性有什么特征有什么特征。

对于那些已经缴纳了的若是满足退税条件的,办理退税的主体,必须要带着身份证、满足条件的等材料,在限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机构办理退税手续。材料不足的,税务机构职员一般不会受理其退税申请。目前很多企业的经济活动,是直接就被免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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