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诉讼标的比例收取。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