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内退规定及办理条件。内退规定包括办理时间、享受待遇、办理条件等。办理条件包括企业富余职工、法定的内退条件、职工本人自愿、企业领导同意、劳动部门备案等。办理程序包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工会监督下进行等。
法律分析
内退规定:
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5年以内,且本人经企业批准后申请,即可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办理了内退手续的,不享受变更身份的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享受了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的,不能办内退。
办理条件: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内退必须同时达到以下几个法律要件方可办理,缺一不可:
1、企业富余职工;
(所谓富余职工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不能正常生产,而无法安置工作岗位的这部分职工)
2、法定的内退条件;
(1993年第111号令规定法定的内退条件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5岁。法定内退条件即男55岁、女50岁))
3、职工本人自愿;
4、企业领导同意;
5、劳动部门备案;
在内退程序上,除了当事人双方的认可和协商一致,办理大面积内退期间,应当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应当在工会的监督下进行。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九条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
拓展延伸
内退条件是指在员工退休或离开公司时,公司向员工提供的一定的福利或补偿措施。内退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龄:员工在公司的工龄是内退条件的一个重要因素。通常情况下,员工在达到一定的工龄后,就可以享受内退福利。
2. 职位:不同职位的员工在内退条件上可能存在差异。例如,高级职位的员工可能会享有更优惠的内退条件。
3. 薪资:员工的薪资水平也是内退条件的一个重要因素。通常情况下,薪资较高的员工可以享受更优惠的内退福利。
4. 补偿:公司可能会向员工提供一定的补偿,以弥补员工离开公司所带来的损失。补偿的形式可能包括工资、保险、退休金等。
在制定内退条件时,公司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内退条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否则,员工可能会认为公司的内退条件不公平,从而引发纠纷。因此,公司应该在内退条件方面制定详细的规定,并告知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