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怎么再追加被告
可以申请追加被告,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申请追加。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申请追加。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2、人民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对案件的审理和依。
3、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
立案后如果要再次追加被告的话,可以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去追加,只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就能够去追加被告。立案后当事人却迟迟没有追加被告的时候该如何去处理这类的事宜跟产生纠纷时,可以来网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 该内容由 苑海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