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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是否可以拒绝证人证言?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辩护律师有权拒绝证人证言,但需遵循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辩护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包括拒绝证人证言。但是,辩护律师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不能随意拒绝证人证言,否则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律师在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时,有权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或提供书面证言。律师有权对证人进行质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在代理当事人案件中,依法享有拒绝提供参考意见或拒绝证人证言的权利。”

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四)》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辩护人有权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或提供书面证言,对证人进行质证,但有关法律规定除外。”

综上所述,辩护律师可以拒绝证人证言,但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在实际操作中,辩护律师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权衡利弊,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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