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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在日本怎么离婚?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在国内婚姻登记机关或驻外使领馆登记离婚。满足下列条件,可在国内婚姻登记机关申办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核准并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依法解除。

(一)夫妻双方在国内婚姻登记处或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的。

(二)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三)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场。

满足下列条件,可在驻外使领馆申办离婚登记,经使领馆依法核准并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依法解除。

(一)住在国承认领事离婚。

(二)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在本馆依法缔结。

(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四)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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