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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要不要由最高院核准?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

死缓执行并不需要由最高法核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执行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 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不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核准。

第二百条 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第二百零一条 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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