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协会是计划生育时代的特殊产物。主要职责是协助贯彻落实计生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制度,动员和组织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宣传计生等。作为群团性组织,接受计生委管辖,机构性质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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