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判决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需要进行收监,但必须依法进行。收监是将罪犯关进监狱执行刑罚的严肃执法活动。机关应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将罪犯送交监狱。监狱收监时需同时送达必备的法律文书,如起诉书、判决书等。若文件不齐全或有误,不得收监。收监后需进行身体检查,若罪犯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等情况,可以暂不收监。监狱应通知罪犯家属。
法律分析
如果人民判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是需要进行收监的,在此之前,任何机关不得对当事人进行收监。
什么是收监
收监,指关进监狱。监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收押入监的活动。收监意味着刑罚执行的开始,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
羁押罪犯的机关在收到人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在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刑罚时,应当同时送达必备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的起诉书副本,人民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结案登记表。监狱在罪犯被交付执行时,如果没有收到上述法律文书,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应当及时补充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对收监的罪犯应当进行必要的身体、人身及所携带物品的检查。身体检查时发现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罪犯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不收监,但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不在此列。
监狱应当将身体检查的结果告知人民,由人民决定符合暂不收监条件的罪犯是否准予监外执行。在对罪犯进行人身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时,查收的违禁物品应予没收,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女犯应当由女性人民进行人身和物品检查。罪犯不得携带子女在监内服刑。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条)。
结语
收监是刑罚执行的开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人民判决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进行收监,但在此之前,任何机关都不得对当事人进行收监。机关应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后一个月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监狱在收监前应当收到必备的法律文书,并进行必要的身体、人身及物品检查。收监后,监狱应通知罪犯家属。以上是收监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七条 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机关在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提请人民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