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不是必须的法律程序,没有法律效力。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不能要求赔偿。男方所购物品属于他,不能要求女方赔偿。如男方付了彩礼,应退还。订婚并非法律所规定的必经程序,故其并无法律效力,但法律也不反对。因此,若女方在订婚后提出分手,男方无法通过法律索赔。购买的物品仍属于男方,法律也不允许要求女方赔偿。若男方已支付女方彩礼,则依法应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