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认定标准及应对措施
家庭暴力认定标准包括肉体、精神、性虐待、虐待体罚和经济虐待等方式。遇到家庭暴力可向单位、居委会、机关报案,也可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分析
一、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
1、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2、精神式。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
3、性虐待式。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
4、虐待体罚式。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行动自由等。
5、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欠债,变卖家产。
二、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1、要及时向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反映或者求助。
2、直接向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反家暴法明确规定,机关接到有关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3、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应当受理。
结语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包括肉体摧残式、精神式、性虐待式、虐待体罚式和经济虐待式。遇到家庭暴力问题,可以向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反映或求助,也可以直接向机关报案。此外,可以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护受害人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条 人民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 本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