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擅自使用他人商标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并没收或者销毁侵权货物,以及制造侵权货物和伪造注册商标标志的工具。擅自使用他人商标违法经营额在50000元以上的罚款,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五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于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