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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劳动者基本权利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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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劳动者基本权利的是民主管理权。

劳动者基本权利包括: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是一个涵义非常广泛的概念,凡是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劳动获取合法收入作为生活资料来源的公民都可称为劳动者。不同的学科对于劳动者这一概念具有不同的界定,而且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社会下,关于劳动者概念的理解也各不相同。

劳动者是指参加劳动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资料主要来源的人。

这个定义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劳动者指的是参加劳动的人它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其二劳动者指的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资料主要来源的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确认。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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