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老板不想赔钱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老板不想赔钱怎么办
1、可以与老板协商,要求其按规定进行赔偿;
2、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
3、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对于工伤如何处理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就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
工伤职工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的费用、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5、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提起诉讼。
6、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出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当发生工伤纠纷的时候,可以选择调解处理或者是提起诉讼处理,一般在发生工伤的时候,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同时还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来获得相应的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十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当发生工伤以后,需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还需要对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来获得相应的赔偿,在工伤认定以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解决。当然如果能协商调解一致的,也可以选择私下解决。
相关内容:工伤供养亲属具体范围是什么
一、工伤供养亲属具体范围是什么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上述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二、工亡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一)是否在工作时间。
(二)是否在工作岗位,对工作岗位的认定主要看劳动合同、证人证言、需要上岗证的岗位还要看是否持有上岗证,各地执行有所差异,请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三)48小时的起算点为开始抢救的时间,死亡时间以死亡证明所载时间为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我国法律目前对死亡判断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脑死亡时也意味着人体的死亡已具有不可逆性,工伤认定时应当以“脑死亡”为死亡判断标准。“48小时”的起算时间,应该以医疗机构做出初次确诊意见的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老板工伤不赔钱怎么闹
劳动者成立工伤的,应当享受工伤待遇,老板不赔钱的,劳动者可以先和老板进行协商的,协商不成的;
劳动者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提起诉讼,这两种方式,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的。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厂搬厂老板不赔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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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厂搬厂老板不赔钱怎么办?
1、工厂搬厂老板不赔钱,职员可以选择提出劳动仲裁的申请。
工厂搬迁老板不赔钱首先可以协商。双方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之上,就补偿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2、迁企业赔偿员工的方式一般以经济补偿为主。
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企业拆迁主体:
(1)有限责任公司
该企业就是被拆迁人,但是会有股东选出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股份有限公司
由股东会形成决议,选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3)合伙企业
被拆迁人应当为合伙企业。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4)完全彻底改制的企业
应由改制企业的董事会形成决议,并委托具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有效的民事代表权,签订本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5)对改制不彻底或是未能完全改制的企业
应由主管部门协调,并设立处置国有资产的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共同签订本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对主管部门已公告宣布被拆迁企业停业清算解散的,应由主管部门设立的清算小组负责人签订本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二、企业拆迁补偿款需要交税吗?
1、企业拆迁补偿款需要交税。
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对于搬迁时支出后的余额,应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利用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2、只要企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可不用在当年确认收入。
视搬迁进展情况,可在规划搬迁次年起五年内确认收入:
(1)因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性原因搬迁。
(2)有新的投入计划或立项报告。
工厂不管是因为被拆迁,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需要搬迁,都有可能会导致劳动关系无法继续维持。对于无法继续维持的情形,职员极有可能会选择从单位离职,对于此类想要离职的职员,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向单位提出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相关内容:起诉劳动纠纷打官司多少钱?
一、起诉劳动纠纷打官司多少钱
根据我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明确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诉讼是需要交纳诉讼费,劳动仲裁是不要任何费用的。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劳动争议仲裁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5、开庭审理。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6、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可延期15日。
若当事人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向起诉时,其起诉流程与一把的民事流程是一样的,即向被告居所所在地提交起诉书和相应的证据。
劳动纠纷发生之后是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解决,但需要先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的就可以直接向起诉解决,但这会涉及到一笔诉讼费,这笔费用一般是会按每件十元的标准来进行缴纳,只要费用给予完成,才会对案件依法的审理。
工地受伤老板不赔钱怎么办没签劳动合同
工地受伤老板不赔钱的,要弄清楚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事故,需要申报工伤,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工伤期间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工伤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个人应首先找公司协商,如果公司给出的结果不能令自己满意,或者低于规定的标准,应及时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私人老板工伤不赔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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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人老板工伤不赔偿怎么办
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事故。需要申报工伤,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用人单位没去申请工伤认定,受害人可以通过自己或者是委托亲戚为自己申请。要是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没有有力证明的,应当承认工伤。工作单位应该在工作人员申请工伤认定成功后承担当事人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包括工伤认定费用。如果单位不予支付,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起诉,相关部门会强制单位执行。
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提请仲裁,赔偿请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决即终止用工与否两种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张。
二、公司不按规定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1,劳动关系明确的,比如有劳动合同可以由工伤职工或者委托其近亲属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关系不明确的,比如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劳动关系的,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然后由工伤职工或者委托其近亲属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的,直接向起诉人身损害赔偿。)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当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3,确定工伤后,和用人单位协商。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职工家属能够协商的,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
4,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双方协商不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当工伤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做工伤认定,然后进行伤残级别鉴定,最后向公司索要一定的赔偿,当公司老板不赔偿的时候,可以适当的采取法律的工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后如何处理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免费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相关内容:工伤没有工伤等级怎么赔偿
一、工伤没有工伤等级怎么赔偿
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造成身体损伤的,因伤情不一,相关赔偿项目也应根据伤情等情况才能确定。劳动者认为伤情严重,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但如果经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并经过上一级鉴定机构复核,工伤职工的伤情,仍评不上伤残,那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中,将不会有关于伤残的相关赔偿项目。同时,即使不构成伤残,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仍应依据法律规定,支付以下实际产生的工伤待遇项目:
1、治疗工伤所发费的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
2、实际住院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3、如因伤情需要,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住院期间的生活护理费;
5、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
当然,上述项目的具体的赔偿数额,仍需要根据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水平、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的标准,具体计算才可以最终确定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工伤待遇赔偿数额。
二、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首先,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受伤,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不过,已达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跟公司建立劳务关系,所以工作受伤不能认定工伤,不过,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并且,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这时候可以主张以下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次,员工已达退休年龄,但是社保缴费年限不够,即未达15年,退休员工继续工作的,将按劳动关系处理。
优律师网提醒大家就算达不到伤残等级,也可以有三期鉴定,获得该有的误工、护理、营养费用;三期鉴定是根据病历、出院小结等医疗资料做出的,所以在医疗期间一定注意收集保管好这些材料,如实的进行申报。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