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校车驾驶人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有什么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2、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该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持有、武装机动车驾驶证,或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校车需要什么驾驶证
1、校车需要什么驾驶证,需视情况而定:
(1)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需要取得C1及以上驾照;
(2)10座至19座中型客车。需要取得B1及以上驾照;
(3)19座以上大型客车。需要取得A1驾照。
三、驾驶证审核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驾驶证审核需要的材料如下:
1、年审时按规定填写并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3、提供驾驶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按规定提供驾驶人的相片;
5、提供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身体条件证明、武装或开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法律依据: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材料。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