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I目目录录概概述述.11总总论论.91.1编制依据编制依据.91.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21.3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151.4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81.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20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22.1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概况.222.2污染影响因污染影响因素素分析分析.272.3污染源源强核算污染源源强核算.32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83.1自然环境概况自然环境概况.383.2环境保护目标调查环境保护目标调查.393.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93.4区域污染源调查区域污染源调查.42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44.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444.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494.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504.4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04.5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544.6社会环境影响分析社会环境影响分析.544.7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55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575.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575.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585.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595.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605.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615.6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可行性分析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可行性分析.625.7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625.8环保投资估算环保投资估算.636环境风环境风险险分析分析.656.1风险等级风险等级.656.2风险识别风险识别.656.3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环境风险影响分析.676.4风险防范措施风险防范措施.676.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应急预案.696.6环境风险小结环境风险小结.69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71目录II7.1经济效益分析经济效益分析.717.2社会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717.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718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738.1环境管理环境管理.738.2环境监测环境监测.788.3项目环保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环保工程竣工验收.7结论和建议结论和建议.809.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809.2分析判定结论分析判定结论.809.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819.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819.5环境风险结论环境风险结论.839.6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结众意见采纳情况结论.839.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839.目建设总结论项目建设总结论.839.9建议建议.84附图:附图:附图1地理位置及环境空气、声环境监测布点图附图2区域水系图及水环境监测断面图附图3项目评价范围图附图4环保目标分布图附图5总平面布置图附图6市轨道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7市污水工程规划图附图目场地及周围环境现状图附件: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项目名称变更证明附件3环评文件执行标准函附件4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及质量保证单附件5发改局备案文件附件6营业执照附件7场地租赁合同附件8租赁合同补充协议(铁路安全相关协议)附件9产品外售协议附件10环评技术审查意见及专家签名表附表: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概概述述
一、项目由来
一、项目由来对炼钢厂来说,使用合格的废钢作为原料会使炼钢冶炼时间缩短,较大幅度降低钢铁行业中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每利用一吨废钢可以节约综合能耗60%,减少CO、CO
2、SO2等废气排放量86%,减少废渣产生量72%,同时减少1.6吨铁矿石和0.5吨煤炭的使用量。我国废钢铁利用量已居世界之首,无论从推动钢铁业转型升级还是从践行循环经济的角度考量,“多用废钢铁、少用铁矿石”都是最佳的选择。在此背景下,云南XX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全额出资成立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即本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XX公司),XX公司拟投资2580万元,在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厂区内建设年加工量35万吨废钢破碎项目,主要从事废钢铁破碎加工,产品供给XX集团钢铁冶炼生产。
二、项目
二、项目特点特点本项目购进的原料为废钢铁,在厂内进行破碎、磁选等工序后得到可供炼钢的原料。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环节为预碎、破碎、磁选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主要产尘点经密闭罩收集引入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可达标排放。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XX公司污水站处理后由污水管网排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统一处理。噪声主要为废钢转移过程、破碎、分选过程中各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安装时基础减震,破碎机设置隔声罩,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固废主要为有色金属、非金属废料、除尘器除尘灰、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生活垃圾。有色金属、非金属废料、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定期出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均为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要求在厂区暂存后定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工作过程
三、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5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应当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委托湖南XX公司承担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量50万吨废钢破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成立了项目组,认真分析、研究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调研,依照环评导则等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单位于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7日在项目厂址附近的金盆岭社区张贴公告,进行第一次公示;于2018年2月8日2018年3月1日在论坛进行网上公示(第二次公示);并于2018年2月8日在日报(刊号:CN43-0005)B4版进行报纸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建设单位于2018年3月9日向周边企业、居民发放调查表征询周边公众意见。在此基础上,我单位于2018年4月3日完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量35万吨废钢破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量35万吨废钢破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资料册编制工作。
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一)产业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符合性分析(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废钢破碎回收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的鼓励类“第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0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生产工艺及使用设备均不涉及类及淘汰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产业要求。(2)与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第74号)文件相符性分析见表1。3表表1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序号序号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一一企业的设立和布局企业的设立和布局1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土地供应及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企业建设应有规范化设计要求。符合国家产业及区域规划,并进行规范化设计。符合2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选址未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符合3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地区土地供应,以及禁止和用地项目目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相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项目位于洁净煤公司厂区内,符合用地规划。符合二规模、工艺和装备规模、工艺和装备1废旧不锈钢及其它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年加工能力应达到3万吨以上。年加工废旧不锈钢量35万吨。符合2废旧不锈钢及其它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厂区面积不小于1万平米,作业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5千平米。土地使用手续合法(若土地为租用,合同期限不少于15年)。项目租用洁净煤公司场地11110m2,土地硬化面积9810m2,租赁年限15年。符合3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配有打包设备、剪切设备或破碎设备以及配套装卸设备和车辆等,必须配备辐射监测仪器、电子磅和非钢铁类夹杂物分类设备等。废旧不锈钢及其他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应配备成分检测设备。项目已配备破碎、打包、装卸车辆、电子磅、分类设备。项目严格控制入场原料种类,并由供货商进行辐射及成分检测,因此本项目无需配备检测设备。符合4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选择生产效率高、加工工艺先进、能耗低、环保达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的加工生产系统。必须配套有粉尘收集、污水处理和噪音控制等环境保护设施,加工工艺和设备应满足国家产业、禁止和用地项目目录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采用高效率破碎生产线,工艺及设备符合产业要求。并配备粉尘收集处理及噪声控制措施,污水处理依托洁净煤公司已有污水站。符合5鼓励企业积极开发使用节能、环保、高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逐步淘汰鳄鱼剪式剪切机。未采用鳄鱼剪式剪切机。符合4序号序号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三三产品质量产品质量1废钢铁加工产品达到废钢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销售给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企业,以及使用30吨及以下电炉(高合金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的企业。产品满足满足废钢铁(GB4223-2004)。产品接收单位为云南XX公司,冶炼设备采用炼高炉及烧结机。符合2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应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符合四四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1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加工生产系统综合电耗应低于30千钢铁,新水消耗应低于0.钢铁。电耗0.0066千钢铁;用水量为0.001钢铁。符合2对加工废钢铁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夹杂物,如有色金属、塑料、橡胶、木块、纤维、渣土、机油、汽油、氟利昂、电池等,应有相应的回收、处理措施和合法流向,避免二次污染。分选出的非金属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符合五五环境保护环境保护1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等环境保护要求。应按照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经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领取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污。正在进行环评手续,其他环保手续待环评审批后进行。符合2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制度规定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应通过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依法履行环保义务。符合3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有雨水、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的收集和循环利用系统,废水经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者排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处理;应有废油回收储存设备和相关处理措施。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有突发环境事件或污染事件应急设施和处理预案,消防设施应达到国家相关要求。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原料为经拆解后废钢铁件,无废油产生;企业自行制定应急预案。符合经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相关要求。
(二)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
(二)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1)与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场地需占用洁净煤公司
1、2号铁轨道,该两条轨道已处于闲置状态;5西面紧邻洁净煤公司内部货运铁路(311号轨道,共9道),目前该9道轨道仍在运行;东面12m处为京广铁路客运线(共3道),目前仍在运行。本项目在企业内部使用铁路旁建设,需符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39号),符合性分析见表2。表表2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序号序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1
第七条禁止扰乱铁路建设、运输秩序。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和铁路用地。占用洁净煤公司
1、2号铁轨道(已闲置),已征得洁净煤公司同意,不属于非法占用。符合2
第二十一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本项目西面与洁净煤公司内部在用货运铁路(311号轨道)边界最近距离为5m;东面与京XX客运线路边界距离为12m。项目位于洁净煤公司内部在用货运铁路安全保护区内;但不在京XX客运线安全保护区内。3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未向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排污及倾倒垃圾等。符合4
第三十一条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本项目建设已征得洁净煤公司同意,并与其签订安全协议;项目原料库临铁路一侧设置护栏防止影响铁路运行安全。符合5
第三十一条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本项目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均未在在用铁路建筑限界内,详见表3。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6(2)与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146.2-83)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洁净煤公司内部在用货运铁路(311号轨道)安全保护区内,且邻近京XX客运线安全保护区,在铁路安全保护区或邻近区域建造或设置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与铁路距离应符合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146.2-83)距离要求,其符合性分析如下表3。表表3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序号序号建构筑物、建构筑物、设备设备与洁净煤公司内部与洁净煤公司内部货运铁路(货运铁路(311号轨道)边界距离号轨道)边界距离(m)与京XX客与京XX客运线边界距离运线边界距离(m)_铁路建筑限铁路建筑限界距离(界距离(m)是否位于铁路是否位于铁路建筑限界内建筑限界内1预碎机43122.44否2原料库8362.44否3输送机18242.44否4控制房6322.44否5隔声罩18162.44否6除尘设施7322.44否7磁选机18162.44否8临时储料库5152.44否9仓库(现有)9182.44否_注:铁路建筑限界距离要求为与最近轨道中心线的距离。注:铁路建筑限界距离要求为与最近轨道中心线的距离。经表3可知,本项目各建构筑物、设备均未在洁净煤内部在用货运铁路(311号轨道)及与京广铁路客运线建筑限界范围内,符合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146.2-83)距离要求。
(三)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三)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废钢铁产业“十三五”主要目标为提高炼钢废钢比,提高废钢铁加工能力,提高废钢铁加工装备水平,先进的加工设备(破碎线、门式剪切机、移动加工设备等)能力超过60%,逐步淘汰火焰切割等落后加工方式和落后的加工设备(鳄鱼式剪切机)等。本项目为废钢铁破碎加工,加工产品提供给云南XX公司炼钢用,因此可提高我国废钢铁加工能力,提高炼钢废钢比。项目采用废钢破碎线,且未采用火焰切割及鳄鱼式剪切机,可提高废钢铁加工装备水平。“十三五”废钢铁产业重点工程包括废钢铁加工配送示范工程,本项目属7废钢铁加工配送项目,符合“十三五”废钢铁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与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市石峰区杉XX路洁净煤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建设单位已与洁净煤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协议。洁净煤公司地块土地证为株国用(2015)第A0801号,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租用部分土地用于工业生产,未改变用土地用途。此外,根据市轨道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6)可知,本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
(四)选址合理性分析
(四)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所在地供电、通信、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完备,可满足本项目建设需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及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东西两侧临近铁路,但各建构筑物、设备均未在铁路建筑限界范围内,且本项目通过采取一定措施可避免对铁路安全造成影响。本项目与东侧金盆岭社区居民距离较近,但经采取减振基础、隔声罩等措施后,通过与同类工程类比,预计本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经距离衰减后对敏感点的贡献值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对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需在厂界西侧设置2.75m噪声防护距离,该距离范围内均为洁净煤内部铁路,无声环境敏感点,无需环保搬迁。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五)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五)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厂界大致为南北长、东西短的矩形区域,根据工艺路线由南至北依次布置预碎区、原料区、控制房及破碎生产线、临时储料区、成品库,租赁的办公楼位于洁净煤公司入口东侧。项目总平面布局功能分区明确,可做到动静分隔,高噪声设备多集中布置在厂区中部,其中最大声源破碎机设置隔声罩,可减少设备噪声向外辐射。因此,本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可行。
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营运期主要关注破碎、磁选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设备8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固体废物的处置。
六、主要结论
六、主要结论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相关产业和地方环保要求,本项目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污染物经有效环保措施处理后能够满足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91总总论论1.1编制依据编制依据1.1.1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9号,2014年4月24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7号令,2016年7月2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7号,1996年10月29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1号,2015年8月29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7年06月27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3号,2016年11月07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6年07月02日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4号,2012年02月29日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13号,2014年08月31日修订;(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82号,2017年08月01日修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10第588号,2011年01月08日;(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第591号,2011年2月6日修订;(13)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12月29日;(14)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15)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16)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17)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39号,2013年8月17日。1.1.2部门规章部门规章(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06月29日;(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2016年6月14日;(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令第21号,2013年2月16日;(4)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5)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XXX号,2013年11月14日;(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XXX号,2010年5月4日;11(7)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XXX号,2013年11月15日;(8)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环发XXX号,2001年12月17日;(9)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1665号,2016年11月24日;(10)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六届二次理事扩大会议,2016年12月9日;(11)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第74号),2016年12月29日;(12)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1.1.3地方环保法规、地方环保法规、(1)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5月27日;(2)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0号,2017年6月1日施行;(3)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7年),湖南省,湘政办发201633号;(4)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湖南省,湘政发201553号;(5)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湖南省,湘政发20174号;(6)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令第215号,2007年8月28日;12(7)关于公布湖南省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湖南省,湘政函XXX号,2016年12月30日;(8)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3-2005,2005年7月1日;(9)湖南省XX保护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常委会公告第75号,2013年4月1日;(10)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湖南省,2012年12月27日;(11)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株政发20038号文件;(12)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市主要水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的通知,株环办201699号,2016年10月;(13)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株政发199746号,1997年3月18日;(14)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5月;(15)市轨道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上海分院、湖南省市规划设计院,2011年11月;(16)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6-2020),市办公室,株政办发201613号;(17)落实实施方案,市办公室,2014年5月29日。1.1.4相关技术导则与规范相关技术导则与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环境保护部;(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保护部;(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3-1993),国家环境保13护局;(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环境保护部;(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环境保护部;(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环境保护部;(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69-200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8)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146.2-83)。1.1.5其他相关资料其他相关资料(1)环评现状监测资料;(2)环评文件执行标准函;(3)环评委托书及其他技术资料。1.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2.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本项目主要污染源污染因子及区域环境特征,对本项目实施后的主要环境影响要素进行识别,结果见下表。表表1-1环境影响识别表环境影响识别表环境要素环境要素污染源污染源环境环境空气空气地表水地表水环境环境地下水地下水环境环境声环境声环境固废固废生态生态环境环境社会社会环境环境材料运输-1D-1D-1D-1D施工施工期期设备安装-1D-1D-1D+1D废气排放-2C-1C废水排放-1C-1C固废堆放-1C运营运营期期产噪设备-2C备注:
1、表中+表示正效益,-表示负效益;
2、表中数字表示影响的相对程度,1表示影响较小,2表示影响中等,3表示影响较大;
3、表中D表示短期影响,C表示长期影响。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存在短期、局部及可恢复的或正或负的影响,也存在长期的或正或负的影响。施工期主要表现在对14自然环境要素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施工期的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本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环境空气、声环境。1.2.2评价因子评价因子确定本项目评价因子如下表。表表1-2现状与预测评价因子现状与预测评价因子环境要素环境要素现状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影响分析因子影响分析因子环境空气SO
2、NO
2、PM10颗粒物地表水环境pH、CODCr、BOD
5、石油类、NH3-NCOD、NH3-N地下水环境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铜、镍、六价铬、锌、锰、总大肠菌群、铅、氯化物境环境噪声(Leq)Leq固体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1.2.3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根据本项目的排污特点和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市环境保护局石峰分局给本项目下达了关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量50万吨废钢破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用标准的函(见附件3),本次评价拟执行标准如下:1.2.3.1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3。表表1-3环境空气质量浓度限值环境空气质量浓度限值单位:单位:污染物名称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浓度限值执行标准执行标准一小时平均0.50SO2日平均0.15一小时平均0.25NO_日平均0.10PM10日平均0.15(GB3095-2012)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白石港入湘江港口上游1000米范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5(GB3838-2002)执行III类标准,其余河段执行V类标准,湘江白石江段(湘江白石港入湘江口至二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m)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按II类标准考核)。标准值如下。表表1-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部分项目标准限值部分项目标准限值单位:单位:pH值除外值除外项目项目pH溶解氧溶解氧COD高锰酸高锰酸钾指数钾指数BOD5氨氮氨氮总磷总磷GB3838-2002,II类696XXXX5430.50.1GB3838-2002,III类695XXXX01.00.2GB3838-2002,V类692XXXX5102.00.4(3)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4848-93)中III类标准,标准值如下。表表1-5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部分项目标准限值部分项目标准限值单位:单位:pH无量纲,无量纲,粪大肠菌群:个粪大肠菌群项目项目pH高锰酸盐指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氨氮总硬度总硬度硫酸盐硫酸盐氟化物氟化物铜铜镍镍标准值6.58.530.245XXXX0110.05项目项目六价铬六价铬锌锌锰锰总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铅铅氯化物氯化物铁铁标准值0.0510.130.052500.3(4)噪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位于洁净煤股份有限公司货运铁路及京XX客运线之间,两处铁路相距45m,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519XXXX2014),本项目属4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4a类标准。表表1-6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单位:dB(A)类别类别昼间昼间夜间夜间GB3096-2008中4a类标准70551.2.3.2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三级标准。表表1-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污染物污染物三级标准三级标准COD(500BOD5(300氨氮SS(400(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粉尘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表表1-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污染物名称标准值标准值()排放速率排放速率(排气筒高度排气筒高度(m)标准标准1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粉尘(颗粒物)1203.515(GB16297-1996)二级标准(3)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表表1-9营运期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噪声排放标准单位:单位:dB(A)噪声限值噪声限值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昼间昼间夜间夜间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705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7055(4)固体废物控制标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1.3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1.3.1地表水环境地表水环境1.3.1.1评价等级评价等级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产生的盥洗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XX统一处理,因此本评价仅对废水进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三级标准达标分析。1.3.1.2评价范围评价范围白石港:白石港水质净化中XX排污口上游500m到汇入湘江河口XX2000m河段,共计5000m。171.3.2环境空气环境空气1.3.2.1评价等级评价等级根据工程分析,破碎、磁选除尘装置排气筒颗粒物及生产区无组织面源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2-2008),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表表1-10大气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大气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序号序号污染源污染源类型类型污染物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pi(%)1破碎、磁选除尘装置排气筒点源颗粒物0.232生产区面源颗粒物7.073判定结果Pma_=7.0710%,评价等级为三级1.3.2.2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厂区中心坐标为中心,半径2.5km范围。1.3.3声环境声环境1.3.3.1评价等级评价等级项目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噪声对敏感点影响较小。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规定,本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评价等级确定的依据见表1-11:表表1-11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标准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标准项目项目内容内容周围环境适用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周围环境受项目影响噪声增加量3dB(A)以内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情况变化不大评价工作等级三级1.3.3.2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厂区厂界周围200m范围以内。1.3.4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1.3.4.1评价等级评价等级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加工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属于III类项目。项目周边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径流区,无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环境敏感区,区域饮用水为自来水,项目不处于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18为不敏感。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的依据见表1-12。确定本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表表1-12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项目类别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环境敏感程度I类项目类项目II类项目类项目III类项目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1.3.4.2评价范围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小于6km2,由于本项目不产生工业废水,且所处区域不敏感,故评价范围取距厂区中心半径为1km的圆形区域内。1.3.5环境风险环境风险1.3.5.1评价等级评价等级本项目所在地区为非环境敏感区,同时根据分析,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69-2004)中的评价工作级别判断,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为二级。1.3.5.2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厂区风险源外3km范围内区域。本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如下表1-13及附图3。表表1-13项目评价工作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