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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聚众斗殴能判多久?

来源:华佗小知识

1、犯聚众斗殴罪的,一般判处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3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多次、持械、在公共场所斗殴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人数多、规模大且社会影响恶劣的,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2、累犯聚众斗殴构成犯罪的,则依上述标准从重判罚,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一、处理打架斗殴案件处置的时间是多久?

1、如果是一般性的打架斗殴案件,在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一般不应超过30日。

2、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聚众斗殴判刑后能不能监外执行?

聚众斗殴罪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的,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等情形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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