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试用期工资发放时间规定

试用期工资发放时间规定

来源:华佗小知识

试用期工资发放时间规定如下:

1、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2、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

试用期工资的计算如下:

1、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需要按照正式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计算;

2、试用期的工资应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具体的工资数额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

综上所述,试用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