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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能物流供应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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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能物流 供应商管理制度 运营管理中心——汽运部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总则 .................................................................... 第一条?制定目的 ......................................................... 第二条?使用范围 ......................................................... 第三条?日常管理 ......................................................... 日常管理明细 ........................................................ 日常管理反馈要求 .................................................... 违规处理原则 ........................................................ 异常问题解决规范 .................................................... 第四条?车线行为处罚规定 ................................................. 行为异常处罚原则 .................................................... 行为异常调查反馈 .................................................... 行为处罚流程 ........................................................ 行为异常责任公示 .................................................... 供应商发车沟通反馈管理规定(见附件四) .............................. 异常沟通升级机制 .................................................... 《供应商手册-运力版》 ............................................... 第五条?供应商考核管理 ................................................... 目的 ................................................................ 供应商规模分类 ...................................................... 考核细则 ............................................................ 供应商考核评级 ...................................................... 奖惩规则 ............................................................ 优秀供应商选拔 ...................................................... 优秀供应商招标优惠 .............................................. 不良供应商管理 ...................................................... 附件 .................................................................... 附件一 《供应商车厢、车型相关管理规定》 ............................. 附件二 《供应商车厢破损、超重处理办法》 ............................. 附件三 《货物水湿、遗失、短少、破损责任划分及赔偿》 ................. 附件四《关于供应商发车沟通反馈管理规定》 ............................ 附件五 《准点率考核标准及责任》 ..................................... 附件六 《供应商配合力度考核打分表》 ................................. 附件七《承运车辆事故处理流程及责任划分》 ............................ 附件八《不良供应商审批表》 .......................................... 目录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第二条............ 使用范围

供应商管理 第三条 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明细 日常管理反馈要求 违规处理原则 异常问题解决规范 第四条车线行为处罚规定 行为异常处罚原则 行为异常调查反馈 行为异常处理流程 行为异常责任公示

供应商发车沟通反馈管理规定 异常沟通升级机制 供应商手册—运力版 第五条供应商考核管理 目的

供应商规模分类 考核细则 考核评级 奖惩规则 优秀供应商选拔 优秀供应商招标优惠 不良供应商管理 附件

供应商车厢、车型相关管理规定 供应商车厢破损、超重处理办法

货物水湿、遗失、短少、破损责任划分及赔偿 关于供应商发车沟通反馈管理规定 准点率考核标准及责任 供应商配合力度考核打分表 承运车辆事故处理流程及责任划分 不良供应商审批表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保障公司业务运转的安全与时效,规范车主和司机行为,营造良好的班车运行秩序,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能物流的所有网络运营班车,同时本管理制度作为车辆上线合同的附件

与车辆上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三条?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明细

防范环节 车辆 数量 运能保障 上线及时 车辆 类型 防范 事项 内容 供应商 发货分拨 责任 供应商管理组 线路运行车辆与上线通知明细一致 执行 检查/确认 核实/流转处理 参照车厢、车厢要求 执行 检查/确认 车型相关管理规定(见附件一) 核实/流转处理 车辆按调整通知时间上线运行 执行 检查/确认 车辆遇到车辆年审、司换本、司机请假等异常情况需提前3天向汽运部运力采购组提出申请并承诺恢复执行 正常运营时间,如私自下线则按照文件进行处罚 酒驾或带病驾驶 检查/确认 核实/流转处理 停驶申请 车辆临时停驶 司机精神或身体状态存在酒后、带病驾驶嫌疑 执行 检查 核实/流转处理 驾驶员班车通讯保持24小时畅通,若更换通讯畅驾驶员及联系方式须提前上报汽运执行 人员管理 发车前 通 驾驶员配置不达标 部运力采购组 检查/确认 核实/流转处理 承运线路>600KM要求至少配备2名驾驶员 执行 检查 核实/流转处理 违反管理秩序 承运商及我司操作人员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和操作标准,沟通协调过程执行/检查 相互尊重。 班车驾驶员应在班车发车时间前30执行/检查 核实/流转处理 安全检查 准备工分钟到分拨中心,做好车辆出车前作 的各项安全检查,保证按时准点发车, 执行 检查 核实/流转处理 提前与中控管理部车辆运行管理组了解线路运行时效和运行路径;发车前将油箱加满油,减少车辆在途停顿时间 车辆出现故障要及时与分拨沟通不能影响分拨正常操作;提前30分钟到达装货分拨中心,对车辆进行六车辆检检,包括转向器、检制动、手刹、查 灯光线路、后视镜、轮胎气压、螺丝紧固、机油、燃油、水、随车工具、发动机等,确保车辆可以正常运行 作业环车厢地板、厢体及内部支撑设施完境 好;车厢内清洁并无刺激性气味。 执行 检查/确认 执行 检查/确认 核实/流转处理 执行 检查/确认 核实/流转处理 核实/流转处理 参照车厢破损、超重处操作安全 燃油叉车不能进入车厢内部作业,导致供应商车辆损坏将按照车厢破检查 损、超重规定来处理 执行 理办法(见附件二) 由驾驶员来关闭车厢车门,分拨操车辆封作人员上封签,驾驶员核对封签号签 与清单上是否一致,无封签或封签号不符,驾驶员可拒绝发车并电话检查 执行 核实/流转处理 报备中控管理部车辆运行管理组 驾驶员需按照分拨要求准点打卡并由分拨单证人员在发车打卡登记单进出场上签字确认,如有异常可与中控部站打卡车辆运行管理组沟通解决,发车分及签字拨由于驾驶员未及时打卡造成发车确认 晚点,分拨中心需每日上报汽运部供应商管理组(发车日期、车牌号、运行线路、发车时间、打卡时间) 厢式车辆厢体各部分完好不漏水;篷布车辆所配置篷布有效防水、覆执行 盖完整 班车驾驶员要服从班车线路的调整线路调和临时加班的调度,有异议可以提出,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检查/确认 核实/流转处理 检查 参照货物水湿责任及赔偿处理原则(见附件三) 执行 检查 核实/流转处理 货物水湿 整/临者和当地调度发生冲突(线路调整执行 异常处时加班 与运输凭条上的线路不一致,必须向中控管理部车辆运行管理组异常理 报备进行电话核实)。 异常紧急联系 运行中 运行超时 执行 执行 检查 核实/流转处理 时效延误 知晓/应对 核实/流转处理 运行线路,根据道路状况合理控制运行车速度,国产车在途平均速度不得低速 于70km/h;甩挂车在途平均速度不得低于75km/h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反馈至行车安全 交通事车主、中控管理部,降低损失,有故 利于车主在第一时间安排应急措施(安排车辆拨货) 车辆因为交警、路政等稽查发生滞留,以电话和拍照方式反馈至中控执行 管理部车辆 车辆到达分拨中心以后,未开车驾到达打卡 准点打驶员第一时间分拨中心交单并记录卡 到达时间;如分拨未开门不能打卡,请打中控电话 到达后 货物完好 封签损卸车负责人检查车辆封签是否完坏 好,如有问题要拍照与司机确认 检查/确认 检查/确认 执行 检查 核实/流转处理 知晓/应对 核实/流转处理 执行 知晓/应对 核实/流转处理 执行 核实/流转处理 知晓/通知 违规违章 交通稽查 封签检查 核实/流转处理 遗失破检查货物数量及破损情况并保留证损 据,第一时间确定责任人 检查/确认 检查/确认 核实/流转处理 运行准点 是否晚询问运行时效是否准点到达,如果点 未准点, 执行 协助 核实/流转处理 日常管理反馈要求

在经过沟通仍未按照日常管理中要求执行,分拨需在事件发生4小时内邮件、电话上报供应商管理组,且不允许撤回;邮箱:;电话:。

反馈信息要完整、准确、清晰(异常发生日期、反馈分拨、反馈人、联系方式、车牌号、运行线路、问题描述),否则处理部门有权不予受理。

违规处理原则

按照第四条行为异常处理原则来执行处罚;

瞒报 如因瞒报,造成任何损失,将由瞒报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损失的20%,主要责任供应商承担80%,并对瞒报部门所属分拨总经理口头警告;

弄虚作假 发现各分拨上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下,一经核实将视为恶意上报,将根据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轻的将对处罚50元/次,针对情节严重将根据人品舞弊管理规定处理。

异常问题解决规范

异常问题反馈如公司现阶段无文件依据,供应商管理组将会把异常问题反馈至相应问题解决部门的负责人,问题解决部门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对问题进行解决并回复供应商管理组; 针对部门负责人未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合理答复的,供应商管理组将会把问题反馈至相应问题解决部门最高领导;

整个异常问题解决过程中,将由问题解决部门直接对接供应商管理组,供应商管理组负责异常问题反馈及解决。

第四条?车线行为处罚规定

行为异常处罚原则

扣分 -10 序号 1 子项 内容描述 处罚金额 信息真实性 上线车辆与招标承诺车型或年限等信每趟运费*10% 息不符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每趟承担10%运费的违约赔偿责任,直至更换车辆达到要求;不予配合或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承运合同,而不退还承运押金,并取消该承运商下轮投标的资格。 未经我司同意,私自转让我司线路承运权的行为,属严重破换甲方运营秩序的2 线路转卖 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解除该承运商的所有承运合同,并不退还承运押金。 车辆上线响车辆未按约定日期上线运行,由供应商3 应 通讯畅通 承担班车费用超出部分及时效考核 连续10分钟联系不上 -500 -2 解除合同 不退还押金 4 -200 -2 驾驶员配置承运线路>600KM要求至少配备2名5 不达标 驾驶员 1、拒绝临时调整线路;2、拒绝安排加班车;3、无故或请假未批停运车线 -1000 -10 -500 -2 6 服从调度 7 进出分拨打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打卡或者扫描条码记录(打卡异常未反馈的按照未打-200 卡 卡处理) 聚众 与线路车辆司机在分拨院内 -500 -2 8 -5 9 10 11 搭乘外员 12 酗酒上车 与公司员工在分拨院内 违反交警管理规定以及处罚标准 搭乘公司以外人员(含司机家人) 拒绝搭乘公司公务人员 传播负面信对于捕风捉影的信息进行恶意传播并-1000 解除合同 -500 -200 -10 -2 -1 13 息 聚众 造谣 个体事件造成件 -2000 -10 14 解除合同 损坏分拨公因停靠技术原因,刮撞分拨器具、车辆、15 物 阻碍分拨正16 常操作 建筑等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200 -1 因个人利益阻碍分拨正常操作 -300 -2 在分拨行为举止不文明,造成严重影响17 扰乱分拨秩序 18 辱骂、威胁工作人员,恶意与分拨人员争吵影响正常工作 首次罚款500元,二次下线 19 打架斗殴 20 与司机斗殴造成伤害赔偿医疗费外 与公司员工斗殴造成伤害赔偿医疗费外 -500 -3 -500 -2 -500 -3 的 -300 -2 21 GPS安装、因承运商原因延迟GPS安装导致推迟-50 -2 维护、拆卸上线的,每车赔偿甲方违约金50元/及时 天,直至设备安装完成 因承运商原因导致设备维护不及时的,22 每趟赔偿甲方运费5%的违约金 因承运商原因导致设备未能及时拆卸23 的,每车赔偿甲方500元/周(不足一-500 周按周计算) 车体广告玷24 污 车体脏污 -1 单趟运费*5% -1 车体广告玷污且LOGO标志遮蔽 -500 -2 25 车厢地板、厢体脏污,长期不清洗 未服从现场调度安排将车辆停放指定车位 请人开会 -500 -3 26 分拨停车 -300 -3 27 车队例会 28 -300 -500 -2 -5 缺席开会(不接受请假管理) 车辆没有封签和封签号不一致司机有封签差错/29 损坏 权不发车(如出现以上情况发车造成货-200 物丢失由车主承担全部损失) 车辆因自身故障(非不可抗力因素)造-2 30 车辆故障 成时效延误并在当月发生2次(含)以-500 上在时效罚款基础上加罚 -3 31 虚报信息 谎报延误堵车等信息 追回货物,不能追回的按货物实际价值赔偿,并罚款2000元/件 如班车在运行出现冲磅等情况,造-500 -3 32 偷盗货物 解除合同移交 33 货物安全 成货物损失(如出现以上情况造成-200 货物破损由车主承担相应损失) -2 34 私改线路 未按公司设定线路行驶 未按财务管理规定填写报销单据-500 -2 报销单填35 写 (含粘贴及报销单填写不规-100 范) 因车辆原因发车晚点, 10分钟内不扣罚,超出部分每10分钟扣罚-2 36 50元(700公里以下500元封顶,700公里以上1000元封顶) 因个人原因发车晚点,每10分钟扣款50元,上不封顶 因车辆事故或个人原因造成其他车辆发车晚点,由肇事车承担相应的-- -2 37 发车晚点 -- -2 38 发车晚点处罚金额,参照36、37条 -- -2 【备注】 1、瞒报 如因瞒报,造成任何损失,将由瞒报部门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的20%,主要责任供应商承担80%,并对瞒报部门所属分拨总经理口头警告; 2、弄虚作假 发现各分拨上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下,一经核实将视为恶意上报,将根据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轻的将对其处罚50元/次,针对情节严重将根据人品舞弊管理规定处理。 行为异常调查反馈

行为异常调查负责部门及职责 部门 具体操作 1、接到行为异常反馈后,第一时间联系行为异常反馈方调查清楚异常行为的具体发生情况,并要求反馈方提供相关证据; 供应商管2、与异常行为事件的当事人及车主联系核实事件的具体情况,如当事人有异议可提供相理组 关证人和证据; 3、根据双方反馈具体情况以及所掌握的证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对该异常行为事件进行定性并根据行为异常处罚原则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罚。 分拨 积极主动的配合供应商管理组的调查工作,反馈异常行为的具体情况,不得扭曲事实,如有证据须将证据(监控、证人等)提供给供应商管理组快速有效的处理异常行为。 积极主动的配合供应商管理组的调查工作,反馈异常行为的具体情况,不得扭曲事实,如有证据须将证据(监控、证人等)提供给供应商管理组。 供应商 行为处罚流程

1、事件发生接到供应商管理组通知三天内需提交复议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汽运部供应商管理组,否则不予受理;

2、汽运部供应商管理组对在3天内对供应商复议内容进行鉴定 3、执行副总裁作最后审批;

4、供应商管理组每月初3号将上月行为处罚数据发给总部结算车线费用负责人生产扣罚。

行为异常责任公示

每周五下发行为处罚通告,各分拨张贴全网、全车队通告,未张贴将考核分拨运营经理执行力。

供应商发车沟通反馈管理规定(见附件四) 异常沟通升级机制

分拨多次与驾驶员沟通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反馈至供应商管理组,由供应商管理组通过异常周例会协调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如依然无法解决问题则上报至总监级会议,协调解决。

《供应商手册-运力版》

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制定《供应商手册-运力版》下发各个供应商,供应商管理组负责手册下发和不定期更新,本手册内容会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做修订,相关执行情况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

第五条?供应商考核管理

目的

通过供应商考核,维持供应商库的动态变化,促进供应商优胜劣汰,让制度更符合实际

操作,也让车辆采购有制度保障。

供应商规模分类

依据供应商的在线车数按照规模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 “大型”供应商定义为拥有15辆及其以上车辆在线的供应商; “中型”供应商定义为拥有8辆且不足15辆车辆在线的供应商; “小型”供应商定义为拥有在线车辆低于8辆的供应商。

考核细则

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时效百分制考核+异常扣分方式+时效赶回奖分方式。 供应商考核规则 考核内容 准点率 考核内容说明 在途考核准点率每月至少达到90%。 由中控管理部、运力采购组、供应商管理组三个部配合力度考核 门负责人进行综合打分,最终分数以结果平均数进行扣分。 考核规则 依据配合力度打分表(见附件六)进行综合打分,最多扣10分。 所有承运商及其管理操作人员在甲方分拨场地内按照《车线行为规定》执行扣分,最场地秩序 必须遵守相关管理制度与规定 多扣10分,情节严重直接解除合同 根据车辆事故严重性及主次责进行划分,是否影响影响时效扣2分,导致货物丢失破损车辆事故 时效、是否导致货物丢失破损。 扣3分(见附件七)。 车辆故障 车辆在发车前、运行中出现车辆故障导致车辆晚点 出现一次扣2分 出现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及月内出现2次记月度考核不合格项。 停驶考核 供应商未经我司批准同意,私自下线停驶车辆。 异常延误赶回 车辆运行途中因修路、恶劣天气、封道、交通事故实际运行时间减去标准运行时间小堵车等特殊情况,能将延误时间赶回部分 于异常延误时间每趟奖励2分 特别说明:考核每一项内容,均可以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直接定义当月考核不合格。 考核中涉及收集一线反馈的情况由供应商管理组统一负责。 供应商考核评级

考核评级 分值 A=优秀 X≥90 B=良好 85≤X<90 C=合格 80≤X<85 D=不合格 X<80 【备注】供应商考核月度进行一次,考核执行由供应商管理组负责(涉及考核内容的资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并长期保留存档),考核处理结果最终由汽运部副总监及执行副总裁签字确认方可执行,供应商管理组将每月排名下发各供应商处,对违规事项将全网、全车队通告。

奖惩规则

奖励规则 供应商奖励规则 当月考核为A且排名前10 大型供应商 3000元/月 中型供应商 2000元/月 小型供应商 1000元/月 【备注】供应商考核奖励共提取前十,奖励按照供应商类型下发 驾驶员奖励规则 当月考核满分且排名前20 奖励300元/车/月 【备注】考核满分即时效100%,未出现任何异常行为 处罚规则 供应商处罚规则 大型供应商 连续2个月为D,或3个月内2个D 连续3个月为D,或4个月内3个个别表现较差车辆,视为供应商重大违约,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D 个别表现较差车辆:根据供应商考核连续3个月排名后十的车辆 特别说明:以上考核内容均可以累计进行。 考核打分由供应商管理组出具,经过中控管理部复核,最终由执行副总裁及汽运部副总监确认签字后发布执行。 中型供应商 小型供应商 给予5000元罚款,拿出给予3000元罚款,拿出给予2000元罚款,拿出正式改善方正式改善方策 正式改善方策 策 优秀供应商选拔

根据每月招标合同车考核评级,对供应商进行积分,积分规则如下: 考核等级 A B C D 对应积分 10 5 0 -5 称号及名额如下: 供应商类型 半年度优秀供应商 年度优秀供应商 年度最佳供应商 大型供应商 1 中型供应商 1 小型供应商 1 1 1 1 1 【备注】优秀供应商评选按照合同车考核评级对应积分累加,取分数较高者获得,若出现相同分数,则由终由汽运部总监及执行总监签字确认选定。半年度可与年度重叠 中控管理部、运力采购组、供应商管理组依据《供应商配合力度考核打分表》(见附件二)择优推选,最优秀供应商招标优惠

获得以上荣誉的供应商将在我司运力线路招标中获得相应优惠 供应商类型 半年度优秀供应商 年度优秀供应商 年度最佳供应商 大型供应商 有1条线路优先承运权 中型供应商 有1条线路优先承运权 小型供应商 有1条线路优先承运权 有2条线路优先承运权 有2条线路优先承运权 有2条线路优先承运权 有3条优先选择承运权 【备注】“半年度优秀供应商”、“年度优秀供应商”招标优惠有效期为获选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年度最佳供应商”招标优惠有效期为获选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优先承运权:在同等价格给到优先承运的权利。 不良供应商管理

不良供应商范围

发生以下行为的任意一条,将被列入我司不良供应商: ①向我司采购或相关人员行贿

②供应商相互串通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③供应商考核数据两个季度连续不合格 ④未经我司同意把合同转包

⑤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我司造成较大利益损害或有损我司形象 不良供应商处理办法

1) 符合中任意一点,由供应商管理组发起《不良供应商审批表》(附件八),执行副总裁签字,至运力采购组备案,供应商管理组执行落实。

2) 凡发生不良供应商行为的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列入供应商开发范围,一年后按供应商上线流程进行重新审核准入。

3) 已签订合同的,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所有费用不予退还。

附件

附件一 《供应商车厢、车型相关管理规定》

1、车厢体积标准及责任

车辆上线要求米车厢体积60方,米车厢体积135方。新上线车辆要求分拨测量车厢长*宽*高,并将测量照片上报供应商管理组。上线车辆承诺车型信息不符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每趟承担10%运费的违约赔偿责任,直至更换车辆达到要求;不予配合或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承运合同,而不退还承运押金,并取消该承运商再次承运的资格。 2、检查方式

自检、互检、抽检

附件二 《供应商车厢破损、超重处理办法》

1、车厢破损、超重取证

供应商发现由分拨造成车厢破损需第一时间拍摄破损照片,把破损照片、发生时间、承运线路、车牌号以及其他有必要的信息发送邮件供应商管理组。

车辆超重且因此产生处罚费用的情况下,供应商需把过磅单证、处罚单等单据拍照,把照片、发生时间、承运线路、车牌号以及其他有必要的信息发送邮件至供应商管理组。 2、责任判定

供应商管理组负责把情况转发至运作管理部、中控管理部,进行情况核实和责任判定,责任判定周期为三个工作日,最终判定结果经过运作管理部、汽运部核实确定后由供应商管理组给出。

判定结果需要明确责任分拨,如无法确定责任分拨则相关分拨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① 出现破损、超重,由分拨调度上报供应商管理组。

② 由供应商管理组核实责任分拨,判定周期为三个工作日。如无法确定具体责任分拨,

由相关操作分拨共同承担责任。 3、车厢破损处理办法

经责任判定车辆破损确实由于我司违规操作所致,则根据不同情形处理办法如下: a优先由责任分拨安排进行修理,修理费用划归责任分拨;

b责任分拨无法安排修理的,由供应商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汽运部、运作管理部核实

确认,并遵从车厢侧面损坏报销80%,车厢地面损害报销50%的原则,最终产生的费用划归责任分拨;

① 责任分拨经理负责查找具体操作责任人,修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5%(多人参与② 剩余维修费用计入责任分拨公司成本。

③ 无法明确责任分拨,涉及操作分拨按上述处罚比例承担。

费用平摊),责任人直属领导承担5%。最高不超过200元/次

c维修期间产生的额外外请车成本应由责任分拨承担,不可再划供应商费用; d无法明确责任分拨,则由相关分拨一起连带承担,平摊维修费用。

供应商发觉车辆超重,可进行过磅,无权拒绝发车。过磅后确实超重则过磅费用可以予

4、车辆超重处理办法 以报销,费用划归责任分拨。

核实超重处理办法(米车装载标准15T;米车装载标准32T):

a供应商可以选择回到分拨联系对应分拨负责人把超重部分的货物卸下,再出发,供应b供应商在途中无法折回分拨且因为超重产生的处罚费用,均由责任分拨承担,因为超商时效以重新出发开始计算;

重导致的晚点复议时可以酌情考虑予以通过。 5、处理联系人

供应商管理组,电话:;邮箱:。

附件三 《货物水湿、遗失、短少、破损责任划分及赔偿》

1、货物水湿、遗失、短少、破损责任划分

① 发车前由驾驶员来关闭车厢车门,分拨人员上封签,驾驶员检查核对封签号是否一② 到达经停分拨或到货分拨在卸货时,一旦发现货物发生水湿、遗失、短少、破损现致。如有异常通知后勤组处理,无封签司机有权不发车。

象,装卸组长需立刻对问题货物进行拍照(照片要有清晰的货号,问题件照片),并在卸车报告上做相应记录,并及时通知后勤统计组经理,并负责告知驾驶员,要求承运驾驶员当场确认并在卸车报告上签字。

③ 若因驾驶员个人原因,不配合分拨进行卸车报告的确认,分拨仓库人员需马上将相

关信息报告给后勤统计组经理,在卸车报告未确认之前,发货分拨不得使用该车进行发车。一旦出现驾驶员拒不确认卸车报告的情况,分拨经理需及时上报汽运部供应商管理组,进行备案处理。

④ 分拨将问题货物上报客服管理中心,由客服管理中心将问题货物造成的直接损失(提⑤ 由供应商管理组与车主沟通相关赔偿费用,最终费用将每月3号发给总部结算车线供具体单号、处罚明细、具体车牌号、处罚原因、索赔证明等)给到汽运部供应商管理组。 费用负责人生成扣罚。 2、水湿复议流程:

① 承运商获取到赔偿复议申请表,填写表上相关内容。

② 在甲方分拨收集复议材料(如:原车相片、甲方分拨证明等…) ③ 收集齐材料后附在申请表后一并传至甲方汽运部审批。

附件四《关于供应商发车沟通反馈管理规定》

1.目的

提升营运质量,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沟通反馈机制,减少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车辆取消发车、延迟发车现象 2.沟通反馈流程 发车前

① 中控管理部于发车前12小时,电话提醒新上线或有调整的车,同时短信通知司机或者供应商相关负责人,锁定使用车辆;如车辆异常,则需依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相应准备,或使用外雇车(新上线或有调整的车辆信息由汽运部运力采购组提前2天提供)。

② 分拨中心于发车前30分钟联系司机或者车主/供应商相关负责对接人;如出现异常,则及时电话反馈至中控管理部车辆运行管理组。(备注:司机和车主通讯联络正常,但10分钟内无相关信息反馈,视为异常)

③ 车辆运行管理组接收到分拨异常反馈,及时跟进联系司机或者车主/供应商相关负责对接人,保障车辆准点发车;如出现异常,则邮件反馈至汽运部供应商管理组 2.责任区分

① 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分拨取消发车、延迟发车或使用外雇车,相应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包含所产生的外请车增加成本),汽运部供应商管理组依据供应商合同和供应商管理制度进行相关处罚,并公示处罚结果。

② 非供应商原因造成分拨取消发车、延迟发车或使用外雇车,相关责任依据流程进行考核划分。 3.联系方式

汽运部运力采购组将司机/车主/供应商对接负责人等联系方式,提供给中控管理部,并

确保联系方式为最新,保持联络的准确性;相关沟通协调工作由汽运部供应商管理组负责。

附件五 《准点率考核标准及责任》

1、时效标准制定与要求 1、米的长途车非跨川渝进口车按照75km/h核算时效,国产车按照70 km/h核算时效;2、米车非跨川渝按照70km/h核算时效;120km内按照 65 km/h核算时效,湘鄂豫进3、各时速标准为最高标准(取整),部分线路根据实际运营要求适当调整,时效的调凡是进西南的车按照65 km/h核算时效,湘鄂豫进入川渝的车按照60 km/h核算时效; 入川渝的车按照60 km/h核算时效; 整和采购单价调整相关。 2、时效延误分类 晚点原因分类 个人原因 车辆原因 公司原因 客观原因 内容 自身原因、无异常反馈 车辆故障、车辆自身原因、交通事故 超载装偏 路途堵车、收费站堵车、天气原因、交通管制、首次上线等不可抗力因素 3、准点率考核标准及责任 时效指标 责任 问题描述 罚款 超出部分每10分钟扣100元,直至扣完单趟运费 个人原因 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 班车在途发生重大交通伤亡事故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每段晚点超出10不扣罚(需提供相应证据) 运行合格率 车辆原因 班车在途发生一般交通事故 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产生的时效延误,按超出部分每10分钟扣100元,直至扣罚单趟运费的30%。 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 超出部分每10分钟扣100元,分钟 直至扣完单趟运费 公司原因 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 公司码货不合理导致车辆运行问题,不扣罚 路途堵车、天气原因、地震、客观原因 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 封路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晚点不扣罚 定时达货物延误责任划分标准 时效指标 责任 问题描述 罚款 1、延误1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50%;2、延误2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00%;3、延误3天=定时达票700公里以内每段数*中转费*150%;4、延误4天及以上(含)= 定时达晚点超出10分钟以票数*中转费*200%;5、基于以上单车时效延误赔款上 ≤1000元,由车主全部承担,超出部分车主承担10%,但最高不超过单趟运费15%,其余由公司承担;6、班发车准点车辆原因 率 司机原因 车单趟运行时效罚款与“定时达”时效赔偿款取高者。 1、延误1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50%;2、延误2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00%;3、延误3天=定时达票700公里以上(含数*中转费*150%;4、延误4天及以上(含)= 定时达700公里)每段晚点票数*中转费*200%;5、基于以上单车时效延误赔款超出10分钟以上 ≤2000元,由车主全部承担,超出部分车主承担10%,但最高不超过单趟运费15%,其余由公司承担;6、班车单趟运行时效罚款与“定时达”时效赔偿款取高者。 1、延误1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50%;2、延误2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00%;3、延误3天=定时达票700公里以内每段数*中转费*150%;4、延误4天及以上(含)= 定时达晚点超出10分钟以票数*中转费*200%;5、基于以上单车时效延误赔款上 运行合格率 个人原因 ≤1000元,由车主全部承担,超出部分车主承担10%,但最高不超过单趟运费15%,其余由公司承担;6、班车单趟运行时效罚款与“定时达”时效赔偿款取高者。 700公里以上(含700公里)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以上 1、延误1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50%;2、延误2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00%;3、延误3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50%;4、延误4天及以上(含)= 定时达票数*中转费*200%;5、基于以上单车时效延误赔款≤2000元,由车主全部承担,超出部分车主承担10%,但最高不超过单趟运费15%,其余由公司承担;6、班车单趟运行时效罚款与“定时达”时效赔偿款取高者。 班车在途发生重大交通伤亡事故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 1、延误1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50%;2、延误2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00%;3、延误3天=定时达票700公里以内车辆数*中转费*150%;4、延误4天及以上(含)= 定时达故障造成每段晚点票数*中转费*200%;5、基于以上单车时效延误赔款车辆原因 超出10分钟 ≤1000元,由车主全部承担,超出部分车主承担10%,但最高不超过单趟运费15%,其余由公司承担;6、班车单趟运行时效罚款与“定时达”时效赔偿款取高者。 1、延误1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50%;2、延误2天700公里以上(含700公里)车辆故障造成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 =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00%;3、延误3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50%;4、延误4天及以上(含)= 定时达票数*中转费*200%;5、基于以上单车时效延误赔款≤2000元,由车主全部承担,超出部分车主承担10%,但最高不超过单趟运费15%,其余由公司承担;6、班车单趟运行时效罚款与“定时达”时效赔偿款取高者。 公司原因 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 公司码货不合理导致车辆运行问题,责任归上一分拨 不做赔付; 客观原因 每段晚点超出10分路途堵车、天气原因、地震、封路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钟 成的晚点不做赔付 异常延误处理(恶劣天气、封道、修路、交通事故堵车等) ① 车辆运行途中因修路、恶劣天气、封道、交通事故堵车等特殊情况,当班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中控管理部车辆运行管理组:电话(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系统登记),并同时电话通知下一分拨中心负责人,以便分拨中心及时做好临时调整。 ② 严重堵车、大雨、大雾、大雪、高速封道等原因,根据中控管理部车辆运行管理组指定的路线绕行,在国道运行以GPS考核数据和中控管理部的核实为准。高速公路疏通后(该走高速车辆必须就近上高速公路并电话通知中控管理部),车辆在高速公路运行确保安全前提下必须经常保持70KM/小时以上(以GPS考核数据为准),速度经常低于70KM/小时的,到达目的地出现延误按正常延误规定处理。如未遇堵车、大雨、大雾、大雪、高速封道等特殊情况,运行速度经常在70KM/小时以下的,出现延误不予申诉。 车辆故障、事故情况处理

① 因车辆自身技术故障,造成延误,按正常延误标准处罚。车辆自身故障、事故当月出现2次或以上,自第二次起处罚500元/次,并在车辆修好后排队上线,情节严重的直接下线。

② 车辆故障、交通事故不影响行车的,必须立即向中控管理部车辆运行管理组人员汇报,3小时内可解决并正常运行,无需拨货;如判定3小时内无法正常处理完毕,必须立即与中控管理部值班人员联系,落实车辆和人员立即拨货,拨货车辆产生的费用由当班故障车辆承担。、

③ 车辆故障和交通事故影响行车的,因驾驶员明知3小时内无法处理完毕,存侥幸心理不想拨货或恶意拖延拨货时间,处罚1000元/次(情节严重加重处罚)。 5、时效增加扣罚减免规定

时效增加扣罚减免规定适用于经过实际测算对现有线路时效进行增加的特殊情况。 扣罚减免规定:

① 时效增加当月需按照增加时效重新计算扣罚; ② 其他情况不予减免。

① 长途车到车晚点原因为非高速公路运行原因,不予免除。 ② 长途车到车晚点原因为非不可抗力车辆故障原因,不予免除。

③ 长途车到车晚点原因为车辆自身涉及交通事故为主要责任方,不予免除。 ④ GPS设备失灵导致无法监控准确信息的晚点车辆,不予免除。

⑤ 因异常情况未通知中控管理部出现延误到达的,一律按运行延误处理,不予申诉。 步骤一:中控管理部车辆运行管理组每日以短信方式下发时效处罚;

步骤二:各供应商在下发时效处罚的1周内提交时效复议申请,提供相关晚点证明材料

6、在途超时不予免除的硬性标准:

7、运行时效处罚复议流程:

至中控管理部,否则不予受理。(晚点原因材料:如电话备案、相片、高速封路通知、大雾预警通知等)

步骤三:中控管理部车辆运行管理组人员对晚点车辆的复议内容进行鉴定。 步骤四:执行副总裁做最后审批。

步骤五:审核后由总部结算部车线费用负责人生成扣罚。

附件六 《供应商配合力度考核打分表》

供应商配合力度考核打分表 分类 按时到位 电话无法接通 反馈积极性 分拨中心操反馈信息真实作规范 无故不听从分拨指挥,违反分拨规章制度,情性 出现不按时到位导致发打分规则 车晚点,出现一次扣1分。 电话无法接通,找不到处理联系人,出现一次扣分1分。 月度多次出现未及时反馈情况或态度恶劣,酌情扣分。 节轻微出现一次扣1出现反馈信息分分,月度出虚假,严重夸数现3次上升大,视影响严重合为情节中性酌情扣分。 计 等,扣5分;月度出现5次视为情节严重,直接解除合同。 日期 供应车牌商 号 按时到位 电话无法接通 反馈积极性 分拨中心操反馈信息真实作规范 性 合计 本月打分点评及建议: 部门: 签字: 时间: 附件七《承运车辆事故处理流程及责任划分》

一、干线班车应急事故定义 干线班车被抢、肇事、火灾等事故,导致客户货物延误、水湿、污染、损毁、丢失的应急事故。 二、干线班车应急事故处理方法 1、应急部门及职责 序号 部门 责任人 工作内容 1、 第一时间通知始发分拨、到达分拨、汽运中心、客服管理中心执行应急预案,并监控相关处理进展至最终结束,形成监控记录 1 中控中心 车辆运行管理组经理 2、 车辆异常处理结束后,中控人员根据剩余路程及车辆时速,评估到车的时间,通知到货分拨做服务准备工作。同时要求司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速度,以减少延迟到达的时间 3、 负责指导、指挥施救 4、 负责协调各部门快速处理 1、 负责事故后续跟踪处理及通报 供应商管理组 供应商管理组经2、 负责核准施救相关费用及货物、车辆损失 理 3、 负责与供应商沟通相关赔偿费用 4、 出具事故分析报告及事故分析整改方案 1、逐票收集、核实损失金额 3 客服管理中心 仲裁部经理 2、负责保险的上报和货物理赔 3、负责网店的返款 1、负责现场处理和公关,并协调交警或消防部门取得事故证明 2、负责协调施救公司对货物进行接车拨货 4 始发分拨中心 城市总经理 3、外请车损失的追偿 4、主导和协调事故的处理 5、提供装车视频及车内货物清单 6、协助客服管理中心收集出险货物资料 1、 负责客户的事故的通知 5 发货网点 网店经理 2、 事故损失的确认 2 3、 理赔协商、办理和保险材料收集 1、 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 2、 根据事故情况确定具体施救方案 6 施救分拨 城市总经理 3、 与交警、消防部门沟通了解事故原因,并注意保留沟通证据 4、 现场货损照片拍摄及统计 1、 如果有未全损的货物到达到货公司后,由到货公司整7 到货分拨 城市总经理 理包装后通知网点,再由网点通知客户提货 2、 提供货物卸车视频及货物损失明细 2、处理方法 事故处理负责公司:始发分拨。事故处理负责人:始发分拨总经理; 事故车司机在上报事故同时向相关官方部门报案,索要报案证明(交通事故的由122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火灾事故的由119消防部门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或消防扑救证明、被盗事故的由110门出具被盗立案证明,注:所有官方出具的案件证明原则上必须为原件,特殊情况无法收集到原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出具证明部门的红色公章),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对受损货物及车辆进行拍照); 中控管理部接到报案后,必须第一时间通过微信、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发货分拨、到货分拨、汽运部、客服管理中心并指导始发分拨或事故处理分拨的事故处理方法,客服管理中心须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供应商管理得知后,第一时间做出响应,立即与现场司机或始发分拨取得联系,了解事故基本情况(事故车牌号、事故地点、发生事故时间、发生事故原因、当前车辆、货物、人员情况)并持续将跟进事故进展; 供应商管理组协同始发分拨与事故车供应商取得联系,并与供应商确认事故处理的必要信息,根据确认结果做出相应处理方案,确认信息内容如下: 确认事项 确认结果 处理方法 明确可以行驶时间,约定货损确认地点,停留时间超过3个小时派车进行拔货; 货物转移到其它车辆上运往指定地点,与事故车供应事故车能否可以继续行驶 继续行驶? 不能继续行驶 商确认转运车辆由谁负责; 不需要 货物转移拔车,是否需要我公司派车? 需要 汽运部立即寻找合适车源,发货分拨要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施救,如距离较远的,可以委托距离事故现场较近的兄弟公司协助,同时与供应商约定在拔货过程中确认货损,要求供应商到场或委派专人与我公司共同清点确认; 公司负责派车拔货,派车前,要将派车运费告知事故车供应商并征求同意后派出,现场施救过程中公司不得垫付任何费用,由事故方负责支付;特殊情况需要我公司垫付的,必须由事故方出具书面借款证明,公司垫付金额超过5000元,需经汽运部负责人同意,超过1万元,需事先咨询法务支持中心并经汽运部负责人同意。如果事故车辆为外请车,在出具书面借款证明中必须注明自愿提供有价值物品所有权或产权证件暂为保管; 中控管理部车辆运行组经理指派就近分拨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的,处理过程中需要支付费用前必须征求汽运部负责人意见,同意后支付,并保存付款证明; 施救分拨城市总经理派到现场处理人员,必须携带始发分拨出具的事故处理委托书、始发合同、始发清单、笔、本、相机等施救必备品,对施救过程、货物逐件拍照,特别是损坏货物必须通过照片反馈损坏程度。 货损确认地点及确认人必须书面与供应商进行确认,始发分拨对装车货物清单进行确认,保证货损确认地点的数据同步,提前做好沟通,做好接车准备,指派专人协助负责; 3、损失确认 最终损失金额由供应商管理组负责与事故车辆供应商进行确认; 事故货损确认过程必须有货损确认人、事故方人员、保险公司人员共同在场,将结果制作书面清单,必须由公司及事故车供应商签字、按手印确认; 始发分拨城市总经理负责与事故车供应商,针对最终确认损失金额的方法、残值处理的方法及所需要的材料(标注所要材料是原件还是复印件)书面签字确定; 事故损失统计由货损确认地点的总经理负责收集、整理、统计; 客服管理中心按照最终确认损失金额的方法及所需要的材料,指导网点与客户进行协商、收集索赔相关单证,确认最终索赔金额,按照要求完成后,将相关索赔单证原件及结果反馈给客服管理中心理赔负责人; 客服管理中心理赔负责人将收集到的索赔单证及结果进行整理、统计,使用 “最终损失确认函”签字确认最终损失金额给到供应商管理组,待确认和收到赔偿款后在做处理。 4、损失追偿 供应商管理组接到索赔单证复印件和最终损失确认函后,交由事故车供应商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最终损失确认函签字确认; 确认拔货完成时间,超过3个小时还无法确定的,公司要出面派车拔货; 供应商对最终损失确认函确认后,最终赔偿费用将每月3号发给总部结算车线费用负责人生成扣罚。

事故车供应商不配合的,由汽运部负责人出面协调、沟通,无法得到有效进展的,转交法务支持中心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5、外请车处理方法及要求

发生事故,始发分拨城市总经理必须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理,距离较远的可委托较近分拨城市总经理到现场处理;

发生事故后没有告知公司,自行施救或转包另外车辆前往到货分拨的,一经发现,到货分拨城市总经理对在场车辆进行暂时保管,向门申报备案,寻找事故方负责人,待事故处理完后,确认公司损失,由事故责任方负责人进行支付,如未能支付,公司有权对暂时保管车辆进行处理;

公司人员到事故现场处理的,在施救及处理过程中,未经总部相关人员授权及咨询法务支持中心,公司不得垫付任何费用,公司垫付金额超过5000元,需经汽运部负责人同意,超过1万元,需事先咨询法务支持中心并经汽运部负责人同意。施救完毕后如原车继续承运的必须由到现场公司人员押车到目的地,损失过大的可直接押车到较近公司处理;在未确认公司损失金额前,事故方负责人必须自愿提供有价值物品所有权或产权证件给我司进行暂时保管,向门申报备案,签订赔偿协议书,待事故处理完毕后,确认公司损失,由事故责任方负责人进行支付,如事故方负责人力支付赔偿的,公司有权对事故方提供的有价值物品所有权或产权证件进行处理;

事故损失必须一次性赔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赔偿前对车辆或有价值物品进行暂时保管并向门申报备案,事故损失金额过大的要向当地申请对事故方的财产进行诉讼保全,同时上报法务支持中心寻求支持。

附件八《不良供应商审批表》

不良供应商审批表 供应商名称 1、 向我司采购或相关人员行贿 不良供应商原因 2、 供应商相互串通或与招标人串通加盟 3、 供应商考核数据两个季度连续不合格 4、 未经我司同意将合同转包 5、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我司造成较大利益损害或有损我司形象 证明 该供应商因上诉第______点,考虑原因,列入不良供应商,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分析报告(可 附附件) 发起部门 (供应商管理组) □同意 □不同 签字: 年 月 日 汽运部 □同意 □不同意 签字: 年 月 日 □同意 □不同意 签字: 年 月 日 执行副总裁 本管理自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如与之前发文规定存在冲突之处,以本文规定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汽运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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