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院、部、处、室文件
财通[2013]2号 科通[2013]8号 签发人:张真继 蔡伯根
关于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三个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教育部《关于在部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3]12号)的要求,我校已初步制定了工作方案,现就项目自查自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2010年1月1日以来立项的所有科研项目。
二. 项目负责人对每个项目的经费支出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的要点:
1. 是否擅自调整、变更预算,扩大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2. 有无层层转拨、变相转拨科研经费,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
3. 科研经费是否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有无设立账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4. 是否实事求是报销劳务费;
5. 报销的科研项目支出与科研任务是否具有相关性、真实性,有无虚构经济业务或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票据,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
6. 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是否纳入学校资产管理,是否严格履行采购程序;
7. 是否存在结题未结账的情况; 8. 其他违规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 项目负责人根据自查结果,对违规情况自行纠正和整改,并填写《北京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1,以下简称《自查自纠情况表》),打印并签字后交单位科研秘书。
填写《北京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调查问卷》(附件2,以下简称《调查问卷》)打印后交科研秘书。
四、各二级单位对《自查自纠情况表》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并形成《自查自纠总结报告》,概述自查自纠总体情况,对自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按类别进行总结,并针对有关问题提出管理工作的改进措施。对《调查问卷》的填报结果进行统计。
五、自查自纠材料提交要求:请各学院4月15日前,将汇总后的《自查自纠情况表》、《自查自纠总结报告》电
子版发至xhhou@m.bjtu.edu.cn;打印汇总后的《自查自纠情况表》、《调查问卷》统计情况及《自查自纠总结报告》,经二级单位签章后交至科技处。
科技处联系人:侯晓辉 牛永涛 电话: 51683729 51688033
计财处联系人:张岚 电话:51685239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调查问卷
计财处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