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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阐释犯罪学历史的鸿篇巨制——《西方犯罪学史》(第二版)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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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青少年犯罪问题2014年第1期 《西方犯罪学史》(第二版)评介 王 牧 着力阐释犯罪学历史的鸿篇巨制 近日,我高兴地看到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吴宗宪博士撰写的《西方犯罪学史》 (第二版)。这部著作首先让我体验到一种厚重感:皇皇四卷本的著作,无疑是犯罪学研究领域内少见 的的学术巨著;180余万字、1500多页的篇幅,堪称鸿篇巨制。继续阅读全书内容后,我深感这是一 期钻研和精心撰写的研究成果,是一部结构合理、内容全面、探讨深入、述评得当、资料翔实、论述准确, 对我国犯罪学研究贡献良多的重要犯罪学著作。如果把这部著作的出版看成我国犯罪学研究的重要事 件和作者对我国犯罪学研究的重要贡献,应该是适当的。 一、长期钻研、精心撰写 这是一部经过长期钻研和持久写作而完成的犯罪学著作。对于大多数禀赋、资质中等的研究者而 言,能否做出学术研究的成果,在很大程度上看个人投入的时问和耗费的精力。投入的时间越长,耗费 的精力越多,做出的成绩就可能越大。从书中得知,本书作者撰写本书第一版时花费了八年左右的时 间,在修订的过程中整段用于修订工作的时间超过三年,至于其他准备资料等方面花费的时问和精力, 难以数计。俗话说,“十年磨一剑”,本书的写作大大超过了十年。我不知道在我国犯罪学界是否还有 人在一部书稿的写作中有这样大的投入,是否在精力充沛、效率很高的最佳年龄阶段花这么长的时问从 事一项的研究工作。如果有的话,应该会有很好的收获。从本书的写作过程可以看出,如果没有坚韧不 拔的顽强毅力和对学术事业的献身精神,是很难做到这点的。如果很多从事犯罪学研究的人员以这样 的精神从事研究,我国的犯罪学研究肯定会有较大的发展。 这也是一部秉持严谨的治学态度精心撰写的犯罪学著作。在阅读内容涉及国外情况的书籍时,人 们首先往往会遇到文字晦涩、语句别扭的问题。尽管在多年以前,我们的先辈严复先生在译介西方著作 时提出了“信、达、雅”的标准,但是,在转换差别很大的不同语言时能够做到这点,谈何容易!翻译如 此,书写何尝不是如此!本书作者在这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努力,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够看到通俗 流畅的表述,很少碰到冗长、欧化的句子,不必为读懂句子本身而费时费力。这里面包含着作者付出的 大量心血,也体现了作者的语言写作水平。 不仅如此,作者的严谨态度和为读者着想的苦心,还体现在其他多个方面。例如,对理论学说的概 括。在了解国外的理论学说时,对于很多人,特别是对于初学者而言,看了一些内容后仍然不得要领,甚 至在看了很多内容之后,还是不知道这个理论学说的最关键成分或者核心观点是什么。为了解决这个 问题,作者在论述很多理论学说,特别是晚近的很多理论学说时,十分注意在开始时就对它做一个简明 扼要的定义式表述,阐明其基本观点,使读者能够借此了解该理论学说的最重要内容。 又如,对不同译名的关注。在长期译介西方犯罪学理论的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对于同一 种理论,使用了不同的汉语译名,像美国犯罪学家埃德温・萨瑟兰(Edwin Sutherland,1883—1950)提出 的著名理论的原文是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它的汉语译名有“不同交往理论”、“不同接触理论”、 王牧,中国大学教授,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 107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4年第1期 “不同联系理论”、“异质接触理论”、“差别接触理论”、“分化性联想理论”等,①这不仅造成了译名的混 乱,也给人们的了解和学习带来了困难。本书作者在写作中充分关注了这类问题,在选择使用合适译名 的同时,也注明其他的汉语译名,从而帮助人们了解不同的译名。 再如,对规范脚注的追求。引用别人的研究成果后恰当地注明,是严肃的学术研究的基本要求之 一;引注是否规范,是衡量一部著作的学术价值的基本标准之~。在这方面,本书作者做到了“凡有引 用、必加脚注”。不仅如此,作者还做了更多的努力:在本书第一版中,不管引用什么语言的内容,都用 汉语注明,而且,很多脚注成分不全,格式不一。在第二版中,刻意解决这个问题,不仅使脚注的语言与 所引用资料的语言相一致(引用汉语资料时使用汉语脚注,引用英语资料时使用英语脚注),而且在脚 注格式的规范化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包括在英语脚注中采取了比较流行的格式。仅仅这一项工作,恐 怕就要花费巨大的精力。这样努力的结果,必定会对读者大有助益,懂得英语的读者可以直接利用脚注 中提供的信息去查阅原文,对相关内容进行更多的了解。 最后,重视对相关信息的提供。犯罪学是一门涉及很多学科的综合性学科,犯罪学史更是涉及不同 地域、领域的历史等很多方面的情况,这给读者理解很多内容带来一定困难,本书作者通过“引者注”等 方式,提供了大量内容丰富的相关信息,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此外,作者在第二版中对很多新内容的增添、对很多原有内容的重写、对大量编校错误的订正,以及 在“第二版前言”中对于修订情况的详细介绍等,也都体现了精益求精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学风。 二、结构合理、内容全面 这是一部结构较为合理、层次较为清楚的犯罪学著作。西方犯罪学史的理想结构究竟是什么样的? 对此问题,没有现成的答案,因为即使在英语世界中,也缺乏内容详尽、权威性高的犯罪学史著作。在这 种情况下,如何把西方犯罪学史上所有重要的内容写进去,就需要一个较好的框架结构。确定恰当的写 作框架和内容结构,实际上是在书写西方犯罪学史中遇到的一个重大挑战。在这方面,本书作者确立了 以犯罪学理论发展及犯罪学流派为主线,兼顾历史时间顺序和人物主要观点的论述框架。现在看来,这 个框架结构是较好的,不仅实现了作者的预期写作目标,在这个框架中论述了西方犯罪学史上所有主要 的学派和重要的学者,而且,这种框架结构也得到专家们的肯定。康树华教授和邵名正教授对于本书第 一版的评价中,都肯定了这方面的内容。② 同时,在论述著名犯罪学家及其研究时,确立了生平与著作、犯罪学研究、基本评价的“三段式”叙 述结构。这种结构不仅层次十分清楚,而且能够对犯罪学家及其研究有全面、准确的介绍,有助于读者 多角度地了解犯罪学家及其研究。 此外,为了使全书结构紧凑,在此次修订的过程中,删除了第一版中有关犯罪类型论的三章,较好地 解决了这三章的内容导致全书结构有点松散的问题。 本书是一部迄今为止内容最为全面的用汉语书写的西方犯罪学史著作。在这部篇幅宏大的著作 中,涉及了西方犯罪学历史上几乎所有重要的犯罪学家和理论学说。不仅如此,本书对于很多著名犯罪 学家的论述,也是十分全面的,既论述他们的学术方面,也介绍他们的成长与生活方面。犯罪学家成长 与生活的情况,对于他们的犯罪学研究有重要的影响,了解这一点更有助于理解他们的研究。对于研究 领域广泛的犯罪学家,不仅论述犯罪学方面的贡献,也介绍了其他方面的工作。例如,意大利的切萨雷 ・龙勃罗梭(Cesare Lombroso,1835—1909)不仅是西方犯罪学史上最著名的犯罪学家之一,也是重要的 精神病学家;法国的加布里埃尔・塔尔德(Gabriel Tarde,l843—1904)不仅是重要的犯罪学家,也是重 要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对于这些学者,在详尽论述他们的犯罪学研究的同时,对于他们在其他领域的 ①吴宗宪:《西方犯罪学史第三卷》(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920—921页。 ②同上,第一卷,《第二版前言》,第2页。 l08 着力阐释犯罪学历史的鸿篇巨制——《西方犯罪学史》(第二版)评介 工作和贡献,也简要介绍,使读者能够更加全面地认识他们。 同样,对于在其他领域十分杰出的学者,也注意介绍他们对于犯罪学研究的贡献。例如,德国的弗 兰茨・冯・李斯特(Franz von Liszt,1851—1919)是著名刑法学家,被称为“近代刑法学大师”,④他不仅 对刑法学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而且在犯罪学和刑事学方面也有重大建树。又如,法国的埃米 尔・迪尔凯姆(?mile Durkheim,1858—1917)是杰出的社会学家,但是,他对犯罪的探讨,特别是对于 “犯罪的社会功能”②的论述,也富有启发意义。再如,德国出生的英国学者汉斯・艾森克(Hans Eysen— ek,1916—1997)首先是著名的心理学家,但是,他将自己关于人格方面的理论学说以及相关研究方法应 用于犯罪领域时,提出了著名的自主神经系统一条件反射理论,③在犯罪学界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实 际上,犯罪学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吸取其他相关学科的养分不断发展起来的,这些在其他学科中做出杰 出贡献的著名学者们,也对犯罪学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本书对这方面内容的介绍,不仅使读者了解 了很多具体的内容,而且在如何借鉴和移植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与研究成果来发展犯罪学研究,甚至在 吸引其他领域的学者们投身到犯罪学研究等方面,也是很有启发和意义的。 即使对于普通犯罪学家,在介绍他们的犯罪学研究的过程中,也尽可能介绍他们的生卒年代、学术 经历等信息。由于西方犯罪学史的详尽著作不多,对于不太知名的犯罪学家们的此类信息介绍很少,因 此,本书作者为了获得这方面的信息,花费了巨大的精力。例如,据作者讲,为了获取这些方面的信息, 其在国内外的很多研究所、图书馆等学术机构,逐个查看《名人录》一类的工具书,甚至逐页翻阅传记辞 典一类的工具书;对于在所有这些出版物中都缺乏相关信息的在世的犯罪学家的情况,本书作者更是花 费无数精力获取相关信息,包括直接写信给同一国家的其他犯罪学家了解有关信息等。 同时,本书尽可能准确地反映西方犯罪学的全貌。为此,注意克服“美国中心论”的倾向,努力探索 欧洲犯罪学的历史,特别是20世纪初期以前欧洲犯罪学研究的情况,反映欧洲的犯罪学 思想和理论对西方世界犯罪学发展的贡献。④ 三、探讨深入、述评得当 这部著作对于西方犯罪学史的论述不仅全面,而且在研究和探讨的深度方面,也是可圈可点的。在 汉语世界中,迄今为止尚未看到专门论述任何一位著名犯罪学家的著作;对于很多著名犯罪学家的论 述,对于很多重要犯罪学理论的介绍和评价,在本书中都是最为深入的。本书对多名重要犯罪学家,都 设专章详细论述,深入探讨。例如,论述犯罪学的先驱者切萨雷・贝卡里亚⑨(Cesare Beccaria,1738— 1794)及其研究的一章(第5章),长达25页;论述古典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 tham,1748—1832)及其犯罪学研究的一章(第6章),有20页;论述迪尔凯姆及其犯罪学研究的一章 (第12章),有18页;论述实证犯罪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恩里科・菲利(Enrico Ferri,1856—1929)及其 犯罪学研究的一章(第15章),有29页;论述实证犯罪学派的另一位重要代表人物巴伦・加罗法洛 (Baron Garofalo,1852—1934)及其犯罪学研究的一章(第l6章),有26页;论述埃德温・萨瑟兰及其犯 罪学研究的一章(第31章),长达33页。其中,篇幅最长的是论述论述龙勃罗梭及其犯罪学研究的一 章(第l4章),长达69页,这一章的内容和篇幅本身就可以出版一本小册子了。如果没有深入的研究 和翔实的资料,是不可能用专章论述这么多犯罪学家及其犯罪学研究情况的。 不仅如此,深入的探讨还体现在其他方面。例如,对于一些疑难问题的考证和分析,也体现了研究 的深度。犯罪学是一门在西方国家诞生的学科,在撰写西方犯罪学史的过程中,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 ①昊宗宪:《西方犯罪学史》(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74页。 ②③④同上,第一卷,第289—291页。 同上,第二卷,第754—759页。 同上。第一卷,第46页。 ⑤作者认为贝卡里亚是犯罪学家,这与我个人的观点不同。 109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4年第l期 可能就是犯罪学的诞生问题:犯罪学是何时诞生的?主要创始人是谁?标志性成果是什么?在探讨这 些问题时,作者没有简单地引证国内外学者们的论述就轻易地得出一个结论,而是首先探讨犯罪学这门 学科的本质特点,据此确立犯罪学诞生的参照点,然后再衡量到底哪一位犯罪学家符合这个参照点,从 而确定犯罪学的诞生。作者认为,犯罪学学科的本质特征包括犯罪中心性、综合性和非规范性等三个方 面,④以此作为作为参照点进行衡量后认为,“把贝卡里亚看成是犯罪学的创始人或者‘犯罪学之父’,把 龙勃罗梭看成是现代犯罪学的创始人或者‘现代犯罪学之父’,把他们的代表作出版的年代分别看成是 犯罪学诞生和现代犯罪学诞生的年代与标志,②是比较合理的。”⑧也许,别人可能不一定赞同作者得出 的结论,但是,作者在探讨这个问题的过程中遵循的论证思路、使用的论证方法,却是值得赞赏的。 又如,对于犯罪心理学的诞生情况的探讨,也表现出作者研究的深度。犯罪心理学是我国犯罪学中 研究得较多的一个领域,已经出版了很多犯罪心理学书籍。在谈到犯罪心理学诞生情况的时候,很多书 沿用一位日本学者的说法,把德国精神病学家克拉夫特一埃宾(Freiherr Richard Von Kraft—Ebing,1840 1902)看成是“犯罪心理学的始祖”。④但是,作者并没有人云亦云地沿袭这种说法,而是根据大量的 —历史资料探讨这一问题,并且根据所收集到的资料,否定了这一说法,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可以把奥地 利犯罪学家汉斯・格罗斯(Hans Gross,1847—1915)的著作《犯罪心理学》(Kriminalpsyehol0gie)当作现 代犯罪心理学诞生的标志;把该书出版的年代——1897年,当作现代犯罪心理学诞生的年代;把汉斯・ 格罗斯当作现代犯罪心理学的创始人或奠基人。”⑤对此问题的论证,有理有据,⑥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在撰写历史著作中,论述和评论都是不可缺少的成分。很多历史书籍都有这些方面的内容,这本身 不值得渲染。需要关注的是,究竟如何掌握论述与评论的数量比例:究竟是以论述为主,还是以评论为 主?如果需要评论的话,应当如何评论?在这些方面,本书作者有令人称道的见解,也有值得关注的内 容。作者在第一版中就明确提出了撰写历史著作应当遵循“述多评少”的原则,在本书的写作中“力求 尽可能全面、准确地介绍西方犯罪学的具体内容,对这些内容的评价则尽量谨慎、从简。”⑦这种见解是 在仔细分析有关情况、恰当吸收前车之鉴后确立的,应当是在书写学科历史中普遍采取的恰当态度。 不仅如此,作者在具体撰写的过程中,身体力行了所确立的“述多评少”的原则。例如,书中谈到, 西方犯罪学家们对美国人类学家、犯罪学家胡顿(Earnest Hooton,1887—1954)的犯罪学研究的态度,就 有失公允。“许多犯罪学著作在介绍胡顿的研究时,很少谈及胡顿的研究结论本身,而是大段地引用当 时著名的社会学家默顿(Robea K.Me ̄on,1910—2003)和著名的人类学家蒙塔古(Ashley Montague, 1905一)合写的一篇论文《犯罪与人类学家》中对胡顿的否定性评论,以评代述,这似乎是不公平的,读 了这样的介绍之后,读者也很难从这些评论中获得很多的教益。”⑧为了具体准确地介绍胡顿的犯罪学 研究情况,作者仔细阅读胡顿的著作,设专节(第18章第二节)论述了胡顿及其犯罪学研究。 又如,对于西方犯罪学史上著名的犯罪学家龙勃罗梭的评价,也体现出作者实事求是的态度。毫无 疑问,龙勃罗梭是犯罪学历史上最为著名的人物之一,但是,以往对于龙勃罗梭历史地位的论述,存在不 少问题。除了前苏联学者的那种非学术性的、谩骂式的政治性评价之外,⑨即使是在学术性的评价中, 对于龙勃罗梭的地位也存在估计不足的问题。本书作者在占有大量资料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五点 评价:龙勃罗梭是一位伟大的犯罪学家;龙勃罗梭极大地推动了犯罪学的发展;龙勃罗梭学说的缺陷具 昊宗宪:《西方犯罪学史》(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一卷,第2O一27页。 贝卡里亚的代表作《论犯罪与刑罚》于1764年出版,龙勃罗梭的代表作《犯罪人论》于1876年出版。 昊宗宪:《西方犯罪学史》(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o10年版,第一卷,第3l页。 同上,第三卷,第768页。 同上,第三卷,第774—775页。 论证过程参见该书第三卷,第773—777页以及第780—791页。 昊宗宪:《西方犯罪学史》,警官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2页。 昊宗完:《西方犯罪学史》(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一卷,第42页。 这方面的具体内容,参见吴宗宪:《西方犯罪学史》(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二卷,第400—401页。 着力阐释犯罪学历史的鸿篇巨制——《西方犯罪学史》(第二版)评介 有时代性;将龙勃罗梭的学说与法西斯联系起来,可能是不适当的;龙勃罗梭是一位具有多方面才能和 贡献的杰出学者。①作者在掌握充足论据的基础上得出的这些结论,可能更具有说服力。 四、资料翔实、论述准确 本书是一部资料极为翔实的犯罪学史著作。在写作的过程中,作者阅读了许多的犯罪学文献和其 他相关文献,在全书四卷的大部分页面上,都有引用文献的标记——脚注;在一些页面上,脚注占了较大 的篇幅,这意味着引用了多种文献。在正文之后所附的“文献索引”中,罗列的重要文献多达40余页, 作者对于文献的涉猎之广可见一斑。 同时,在书中也涉及了众多的人物。犯罪学历史在很大程度上是犯罪学家及相关人物的历史,一本 书所介绍的人物的数量,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作者使用资料的情况。本书涉及的人物数量,可能是已 见到的所有汉语犯罪学著作中最多的。通过在每卷正文后面的“人名索引”,可以检索每个人物的具体 情况;全部四卷的“人名索引”的页面加起来有60余页。据作者讲,从电脑统计来看,所涉及的人物总 数超过1500位。 不仅如此,为了解决本书第一版对于犯罪学的实践方面关注不够的问题,在第二版中,新增“外国 犯罪学与刑事司法编年史”专章(第44章),用将近60页的篇幅,以年代为线索介绍了犯罪学的历史, 其中有大量将犯罪学应用于实践的内容。 此外,在涉猎大量犯罪学文献的过程中,也对犯罪学经典文献的不同版本及译介情况等,做了很多 的辨别、考察工作。例如,在第一卷中,对贝卡里亚的代表作《论犯罪与刑罚》一书的写作以及流传、译 介情况,做了详细的介绍。②又如,在第二卷中,对于龙勃罗梭的代表作《犯罪人论》一书的不同版次,做 了细致的考察,论述了从1876年的第一版到1896~1897年的第五版的出版情况和该书被翻译为外文 的情况。③在考察菲利的代表作《犯罪社会学》的版本情况时,发现该书有两个英译本,而国内目前的中 文版是根据英语节译本翻译过来的。④由此可以设想,如果能够将内容更全的英译本翻译为汉语出版 的话,肯定会增进对于菲利的犯罪学研究情况的了解。 为了保证论述的准确性以及有效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作者还做了相关的工作。首先,对很多细节 进行了考证。根据作者的介绍,在写作过程中,对于人物的姓名拼写和生卒年代、对于著作翻译情况、对 于理论观点的提出年代、对于理论观点的提出形式等,进行了多方面的考证。⑧其次,在译名后附上外文 原文。为了避免译名不当带来的理解偏差等问题,也为了给懂外语的读者提供更多信息,以便他们更加 准确地理解有关内容,作者有意识地在所有重要的术语、机构等的名称以及所有人名之后,都附上外文 原文。最后,通过与国外学者的交流,⑥搞清楚了一些疑难问题,有效地保证了一些内容的准确性。 不仅如此,作者还预留了纠正错误的补救途径,以便通过读者的眼睛,发现并在以后的版本中纠正 可能存在的不准确甚至错误的内容。在“作者简介”中附上作者的电子邮件地址、在“第二版前言”的末 尾处附上通信地址,供读者纠错辨误之用。 五、贡献良多 从上面的论述中已经不难看出,这不仅是一部篇幅宏大的著作,也是一部对我国的犯罪学事业贡献 良多的著作。在此,还要提及本书对于我国犯罪学研究的其他一些贡献。首先,荟萃了西方犯罪学研究 ①同上,第401—405页。 ②吴宗宪:《西方犯罪学史》(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一卷,第108—111页。 ③同上,第二卷,第345—346页。 ④ 同上,第二卷,第413页。 ⑤同上,第一卷,第47—48页。 ⑥这方面的内容参见“第二版前言”中的“鸣谢”部分的《第一版后记》中的相关内容。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4年第1期 的精华。自犯罪学产生以来,就有很多人从事这门学科的研究工作,一百多年以来发表的研究成果可谓 “汗牛充栋”,数不胜数。对于很多读者而言,即使没有语言障碍,也没有时间去寻找和阅读这些成果。 本书将西方犯罪学研究的精华汇集到四卷本中,这不仅为我们全面了解以往的犯罪学研究提供了很好 的参考资料,也为我们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进行更好的研究奠定了必要的基础。其次,确立了很多外文术 语的汉语译名。在本书中,涉及了很多汉语中不曾有过的术语,很多术语都是通过本书第一次确定汉语 译名的,可以说,本书作者在确立外文犯罪学术语的汉语译名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④最后,致力于 汉语译名的统一工作。表述统一的概念是学术发展的必要素材,就像规格统一的砖头是建造大楼的基 本材料一样。在我国以往的犯罪学研究中,已经对国外的犯罪学研究做过一定的介绍,但是,由于介绍 者的背景不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形成了译名不统一、甚至混乱的现象,这给我国犯罪学研究的进一步 发展,造成不小的困难。因此,确立并统一犯罪学术语的汉语译名,是一项推动犯罪学研究向前发展的 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本书作者不遗余力地进行这方面的工作,从正文中的有关内容和脚注中以“又译 为”表明的内容中,可以看出这方面的情况。 应当说,在学术研究中凭一己之力能够做到这样,已经是极其难得了。如果再提存在的问题,似乎 有苛求之嫌。但是,学术研究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肯定本书的重大价值和作者的重要贡献的同时,还 要谈到本书中存在的问题,这不仅是实事求是学风的体现,也有利于读者更加全面地认识本书,有利于 改进本书的质量。 首先,对于欧洲犯罪学的研究还有待继续深入。我们知道,早期的西方犯罪学研究首先在意大 利、德国、法国、比利时等欧洲国家得到发展,然后在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期传到北美等英语国 家。早期的犯罪学研究文献主要是用意大利语、德语、法语等书写和出版的,但是,本书中所引用的绝大 多数资料是英语的,而很少利用其他语言的资料,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②虽然作者进行了很多补救 工作,但是问题依然存在。对一个作者提出这样的要求,可能是过分的,但是,应当看到,完美的西方犯 罪学史研究,应该使用多语种的资料。不知本书作者在以后修订本书时,还能否使用其它语言的资料? 或者能否与懂得欧洲其他语言的研究者合作,在以后的版本中更好地反映欧洲的犯罪学历史? 我们期待着。 其次,缺少“内容索引”。提供完备的索引,是大部头著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一部内容浩繁的著 作来讲,如果缺乏详细的索引,读者就很难快速地找到所需要的内容。实际上,对于很多读者而言,他们 可能会把本书作为查阅有关资料的犯罪学百科全书使用,真正有时间读完这本大书、特别是熟读这部著 作的人,可能是有限的。因此,对于很多读者而言,完备的索引有重要的价值。在编制索引方面,本书已 经做了很好的努力,在各卷末尾附了“人名索引”,但是,如果对照国内的很多工具书和国外的很多经典 性著作,就会发现本书缺少“内容索引”,即有关术语、概念等的索引。希望在下一版中能够解决这个缺 憾。此外,我还想说的是,这本书的定价太高。这可能不是作者所能解决的问题。但是,太高的定价必 然会妨碍本书的流传,对于扩大本书的影响力是不利的。 这部厚重的犯罪学史著作,向我们展示了人类犯罪学研究中已经取得的很多成就,汇集了人类探讨 犯罪问题的大量精华,期望在前人已经作出的成就的基础上,更好地发展我国的犯罪学研究。 ①这方面的贡献还有更典型的体现形式。例如,吴宗宪根据多年来对于西方犯罪学史的研究积累,专门编著了一本《英汉犯罪学 词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在这部90多万字的工具书中,收集、翻译和整理了更多的外文术语,根据该词典的“使用 说明”,正文收录了23200多个条目。 ②实际上,作者本人早就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在第一版的《后记》中提到,“研究西方犯罪学史,需要涉及多种外语资料”。参见吴 宗宪:《西方犯罪学史》,警官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839页。 1 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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