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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招标操作细则

来源:华佗小知识


采购招标、投标操作细则

第一条 总则

第二条 (一)、为规范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区域公司的采购招标工作,加强股份公司供应管理工作,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规范采购招标行为,特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二)、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区域公司中的所有物资招标、投标活动。(含固定资产类)

(三)定义和术语

1、公开招标: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2、邀请招标: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第二条 管理原则

1、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的原则。

2、维护招标、投标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3、着眼发展、保证质量、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三条 招标原则

1、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在价格、质量、工期等方面均能满足招标要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公司内部资源的原则。

3、招标人设有的标的应密封保存,在开标前任何人不得泄密。

第四条 招标流程

(一)、 招标准备工作

1、嘉寓股份供应管理部在信息库内筛选出参加招投标供应商厂家。

2、嘉寓股份供应管理部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含招标函、投标须知、技术要求、评标原则、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等所有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发标方必须组织专门人员对拟招标物资的规格、型号、材质、质量技术条件与验收方式提出采购标准。

(二)、发标

根据嘉寓股份供应管理部筛选出的参加投标供应商进行发放标书,发标方规定回标日期并按时回收标书,标书要求密封状态并盖有投标厂家公章。

(三)、招标会议程序

1、首先召开开标发布会议,发给评标人员招标会议资料,并宣布对评标人员的纪律要求、讲解评标程序。

2、正式会议开始

(1)、要求邀请采购委员会成员一同进行开标会议,并由专人带领投标方到指定地点进行开标会议。

(2)、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标书是否有效(报价单未密封按废标处理),并请投标人共同确认。

(3)、招标人员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复审。重点审查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与投标人员身份证明是否相符(或授权委托书)。

(4)、开启标书后审阅标书中的价格、交货期、优惠条件等主要内容,此时投标人员单独做简要陈述,并当场由各投标单位单独进行二次报价,由主持开标的领导当场确定中标单位或宣布招标无效。严禁确定中标单位后再次接受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调整,指派专人做好询标记录。

(四)、评标

1、开标结束后,对标书的评定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不允许投标方随意改变其报价及实质内容,并由专人负责将开标内容进行汇总。

2、在比较报价的同时,还要考虑产品的性能、质量、交货期、运输能力、经营信誉、业绩、售后服务等因素,由采购委员会成员进行评标。

3、采购委员会成员依据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或评分,并提出评审意见或评分分数,综合评价优者为中标单位,每种原材料厂家至少选三家。

(五)、定标及合同签定

确定中标单位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告知,并以最快时间签订本年度战略合作协议。

第五条 招投标纪律

1、对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则按无效处理,二年内不得参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公司及所属区域的招投标。

2、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私下串通、实施排挤竞争对手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中标者按无效处理,构成犯罪的,提交法律机关查处。

3、 所有参与招投标过程的人员须严格保守机密,应对有关招投标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泄密、公开。

4、 招标人员必须注意保存并慎重地使用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严禁以此谋求任何个人利益,严禁以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方式滥用上述资料。

5、所有参与招投标工作的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的任何宴请、馈赠,不得与供应商发生任何经济往来。

第六条 附则

本细则随股份公司《2013年供应管理制度》一同下发,并具有同等效率。

第七条 本细则由股份公司采购委员会负责解释。

供应管理部

20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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