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编号条形码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
身份证号码 姓 拼出音生 姓 名 贴照片处 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头像 白色或浅蓝色背景 彩照(光面相纸) 深色上衣 相片大小:48mmⅩ33mm 头部宽度:21-24mm 曾用名 出生日期 性别 年 月 日 婚姻状况 拼音名 地 省(市、自治区)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常住户口 所在地址 家庭住址 前往国家 或地区 出国事由 职业 行政职务 或职称 单位电话 手机号码 常住户口所属派出所 联 系 电 话 申请类别 □首次申领 □护照过期重领 □定居 □探亲访友 □自费留学 □公派留学 □商务 □劳务 □就业 □个人旅游 □团队旅游 □其它( ) 有效期至 姓 名 年龄 年 月 日 签发地 家 庭 住 址 原护照号码, 家庭主要成员称谓 工 作 单 位、职 务 本人简历 本人知道,凡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办因私护照必须由单位出具意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我保证本申请表所填写的内容均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身份证明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不满十四周岁的申请人申办护照须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并作出如下声明: 本人是申请人的 ,依法拥有对申请人的监护权,同意申请人申办护照。本人的身份证号码是: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特别声明 说明:申请人须使用蓝黑色或黑色墨水笔如实填写本表,表中有“□”的栏目,请在相应项划“√”。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省管干部,金融机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现役军人及省、市主管部门规定需提交单位意见的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由相关单位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需出具意见的人员范围详见《凭身份证、户口簿申领护照须知》): 1、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填是或否): 2、是否同意该人申请出国(填同意或不同意,不同意的请说明理由):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以下栏目由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填写 受理意见栏1、 是否面见申请人并查验户口簿、身份证、相关证明: 2、查询相关信息情况: 3、受理意见: 受理民警签名: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栏审批意见栏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审批人签名: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护照号码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备 注 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