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集镇第二中心小学幼儿园
重大事故上报制度
幼儿园是幼儿生活、学习的集居场所,集体机构中有时难免回发生事件,如幼儿走失、伤亡意外、食品中毒等,根据上级安全工作需要,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重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上报制度如下:
一、当事件发生时,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尽快向园领导汇报,由园领导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
1、幼儿走失:
①立即通知机关配合,组织人员寻找。 ②了解一下最后看见幼儿的时间、地点。
③主要到车站、码头、集贸市场和幼儿熟悉的回家路去找。 2、伤亡意外:
①、尽最快的时间内安排抢救,能送医院的立即送医院,对不幸死亡的事件,要通知机关。
②、保护好事故现场和当事人。 3、食物中毒:
①、及时将患病幼儿送往医院。
②、对食用不洁食物或误食有毒食物,幼儿发生集体头痛、腹泻、呕吐等症状时,立即通知防疫部门。
③、在上报同时,封存幼儿在园食用的食物,以便于防疫部门取样化验。
4、发生火灾:
①、及时转移幼儿,确保幼儿的安全。 ②、报警119,同时进行灭火自救。 二、通知家长。 三、组织专人处理。
四、处理后,幼儿园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形式正式报告,逐级上报。